ASTM F2641-08(2015)
娱乐电动滑板车和折叠自行车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格

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Recreational Powered Scooters and Pocket Bikes


标准号
ASTM F2641-08(2015)
发布
2008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替代标准
ASTM F2641-23
当前最新
ASTM F2641-23
 
 
引用标准
ANSI/OPEI B71.1 ASTM D3359 ASTM F2007 ASTM F2011 ASTM F2264 ASTM F963 SAE J386
适用范围
1.1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涵盖了性能要求和相应测试方法的建立,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休闲动力踏板车和袖珍自行车用户的危害。 1.2 本规范旨在涵盖以下儿童使用这些产品:
1.2.1 8 至 12 岁,单位速度限制为 16 公里/小时(10 英里/小时)或更低。
1.2.2 对于速度>16公里/小时(>10英里/小时)的快速移动单位,年龄为13岁及以上。 1.3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不适用于为交通法规(交通部 (DOT) 或州)监管的道路使用而设计或获得许可的装置。 1.4 本规格不适用于设计和销售为“仅供成人使用”的设备。并有明显的标签和标记。 1.5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不适用于无动力踏板车(消费者安全规范 F2264)、电池供电的骑乘玩具(消费者安全规范 F963)、滑板、摩托车、全地形车、卡丁车(实践 F2007) )、趣味卡丁车(规格 F2011)、雪地摩托车、机动林道自行车、割草机或机动轮椅(包括代步车)。
1.6 在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批准日期之后生产的本规范涵盖的任何产品均不得通过标签、标记或其他方式表明符合本消费者安全规范,除非它符合本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要求。 1.7 以 SI 单位给出的值应被视为标准。括号中的值仅供参考。
1.8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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