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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指南草案的修订涵盖了从设施设计到实验室控制和投诉处理等GMP各部分,并在其中新增了“无菌药品的额外注意事项”的章节。该指南草案旨在阐明一些适用于外包公司的条款,并试图体现外包工厂与传统药物制造商在药品生产方面的差异。 针对2014年指南草案的反馈,此次修订还旨在解决外包工厂供应“终端储存”(office stock)配制药品受到阻碍的问题。...
4.依法依职处理食品安全投诉 新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投诉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 程序的尴尬。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下,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处理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投诉适用的程序分别是《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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