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33-151.63-2013
航海和通航水域. 第151部分:载油,有毒液体,垃圾或商业垃圾和压舱水的船. 第151.63节:船用控制垃圾.

Navigation and navigable waters. Part151:Vessels carrying oil, noxious liquid substances, garbage, municipal or commercial waste, and ballast water. Section151.63:Shipboard control of garb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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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CFR 33-151.63-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US-CFR-file
当前最新
CFR 33-151.63-2013
 
 
适用范围
(a) 船长、经营者或船舶负责人应确保所有垃圾均被排放到岸上或按照第 151.66-151.73 条的规定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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