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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制修订的各单项法律均与上述规定相一致,如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第11条和第 13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条和第7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0条和第11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条、《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9 条等规定。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标准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他的监测方法、标准样品、技术规范等标准是为实施这两类标准而制定的配套技术工具。...
经商环境保护部,将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致函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询近3年内该企业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环保专项行动违法企业明细表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系统等环境违法信息系统中存在的违法信息,了解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对于存在违法信息的企业,还应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整改证明材料,方可申请列入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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