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5156-3:2015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油、气生产中含硫化氢(H2S)环境下使用的材料.第3部分:耐裂化CRAs(防腐蚀合金)和其他合金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Materials for use in H2S-containing environments in oil and gas production - Part 3: Cracking-resistant CRAs (corrosion-resistant alloys) and other alloys

2015-01

标准号
ISO 15156-3:2015
发布
2015年
发布单位
国际标准化组织
替代标准
ISO 15156-3:2015/Cor 1:2016
当前最新
ISO 15156-3:2020
 
 
引用标准
ASTM A182/A182M-15 ASTM A213/A213M-15 ASTM A276-13 ASTM A351/A351M-14 ASTM A743/A743M-13 ASTM A744/A744M-13 ASTM A747/A747M-12 ASTM E18-15 ASTM E29-13 ASTM E384-11 ASTM E562-11 ISO 6507-1:2005 ISO 6508-1:2015 ISO 689
适用范围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提供了对 CRA(耐腐蚀合金)和其他合金的选择和鉴定的要求和建议,这些合金用于含 H2S 环境中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天然气处理厂中使用的设备,这些设备的故障可能会导致对公众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或环境构成风险。 它可用于帮助避免对设备本身造成代价高昂的腐蚀损坏。 它补充但不取代相应设计规范、标准或法规的材料要求。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讨论了这些材料对硫化物应力开裂 (SSC)、应力腐蚀开裂 (SCC) 和电致氢应力开裂 (GHSC) 引起的损坏的抵抗力。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仅涉及裂纹。 未解决因全面(质量损失)或局部腐蚀而造成的材料损失。 表 1 提供了 ISO 15156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的非详尽列表,包括允许的例外情况。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适用于使用负载控制设计方法设计和建造的设备的材料鉴定和选择。 对于采用基于应变的设计方法的设计,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不一定适合应用于精炼或下游工艺和设备中使用的设备。  1  表 1 — 以下设备列表 允许排除的设备 钻井、建井和修井设备 仅暴露于成分受控钻井液的设备 a 钻头 防喷器 (BOP) 剪切刀片 b 钻井隔水管系统 工作管柱 钢丝绳和钢丝绳设备c 地面和中间套管 抽油杆泵和抽油杆d 油井,包括地下设备、气举设备、井口和采油树 电动潜水泵 其他人工举升设备 卡瓦 流线、集输线、现场设施和现场加工厂 原油储存总绝对压力低于 0.45 MPa (65 psi) 的水处理设备 水处理设备 总绝对压力低于 0.45 MPa (65 psi) 的水处理设施 注水和水处理设备 天然气处理工厂 — 液体、气体和多相流体的输送管道 处理供一般商业和家庭使用的气体的管道 对于上述所有设备 仅在压缩状态下加载的组件 a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ISO 15156-2:2015,A.2.3.2.3 。 b 更多信息请参见 ISO 15156-2:2015,A.2.3.2.1。 c 不允许排除有线润滑器和润滑器连接装置。 d 对于抽油泵和抽油杆,可参考 NACE MR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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