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508 条与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相关的标准,共 34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管理。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he upgrading and construc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and sideline products wholesale market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10-12
实施
2023-10-12

3 术语和定义 T/SJZX 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适用在按照T/SJZX 003组织生产的松江大米产品上的官方标志。 3.2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指上海市松江区政府划定的松江大米保护范围,即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泖港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小昆山镇、佘山镇6个镇的现辖行政区域,共334.09 km2。 3.3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持有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上海市松江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 3.4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指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 合法使用人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 a)经公告备案的松江大米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 b)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5 申请使用基本要求 5.1 生产者 申请使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a)依法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松江大米生产; b)按照T/SJZX 003规定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有完整、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档案; c)近3 y内无重大质量违法行为的。 5.2 其他主体 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在举办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时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6 申请 6.1 生产者  经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并经公告备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被许可人生产的松江大米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6.2 其他主体 申请主体向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7 审查  7.1 初审 7.1.1 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应按《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实地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7.1.2 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初审意见,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7.1.3 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主体。 7.2 审核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发布公告后即可使用。  8 使用 8.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下载使用  使用主体凭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下载口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并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使用。  8.2 标示标注  8.2.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示: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  ——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  ——使用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包括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地理标志进行的广告宣传;  ——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  ——其他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  8.2.2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应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应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8.2.3 应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合法使用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4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9 管理  9.1 合法使用人应按照T/SJZX 003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9.2 合法使用人应规范使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和使用台账。  9.3 合法使用人应按于当年1月31日前向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4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合法使用人还应同时向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报送上一年度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3 合法使用人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时间超过2 y的,由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注销其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Use of Songjiang Ric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s

ICS
03.100.20
CCS
A011
发布
2023-10-10
实施
2023-11-10

3 术语和定义 T/DPSP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适用在按照T/DPSP 001、《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组织生产的东坡泡菜产品上的官方标志。 3.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T/DPSP 001规定的保护范围。 3.3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持有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眉山东坡食品商会。 3.4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指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 合法使用人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 a)经公告核准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 b)经公告备案的东坡泡菜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 c)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5 申请使用基本要求 5.1 生产者 申请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a)依法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东坡泡菜生产; b)按照T/DPSP 001规定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有完整、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档案; c)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违法行为的。 5.2 其他主体 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在举办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时可申请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6 申请 6.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主体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核验报告; ——最近2年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其他相关证明。 6.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经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并经公告备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表;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公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含公告全部内容);  ——申请主体所执行的产品标准;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6.3 其他主体 申请主体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7 审查  7.1 初审 7.1.1 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7.1.2 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初审意见,报上一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7.1.3 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主体。 7.2 审核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四川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发布公告核准后即可使用。  8 使用 8.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下载使用  使用主体凭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下载口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并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使用。  8.2 标示标注  8.2.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示: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  ——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  ——使用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包括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地理标志进行的广告宣传;  ——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  ——其他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  8.2.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应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应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8.2.3 应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合法使用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4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标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东坡泡菜”,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代号“T/DPSP 001”。  8.2.5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9 管理  9.1 合法使用人应按照T/DPSP 001、《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9.2 合法使用人应规范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和使用台账。  9.3 合法使用人应按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4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合法使用人还应同时向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报送上一年度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5 合法使用人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时间超过2年的,由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Regul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use of the Dongpo Kimchi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

ICS
03.100.20
CCS
A019
发布
2023-10-09
实施
2023-11-08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ree-Level Network Nodes in Rural Logistic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10-09
实施
2023-11-09

本文件适用于二手纯电动乘用车(快充式)的鉴定评估活动,二手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参照执行。

Standards for appraisal and evaluation of second-hand new energy vehicle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09-20
实施
2023-12-20

Rating standards for rest assured restaurant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09-15
实施
2023-10-15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电商经营的基本要求、经营原则、经营服务、单据与凭证、信息安全管理、投诉处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商家开展农产品电商经营活动。

Agricultural products e-commerce business specifications

ICS
03.100.20
CCS
L729
发布
2023-09-08
实施
2023-09-18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计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计量器具、燃油管理、诚信计量、计量纠纷处置。

Demonstration zone of green and integrated ec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specific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oil filling station

ICS
03.100.20
CCS
F526
发布
2023-09-07
实施
2023-09-15

本文件规定了专业市场会员积分管理的基本要求、会员注册、积分、积分兑奖、宣传推广、评估及 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专业市场会员积分的管理。

Professional Market Member Points Management Standards

ICS
03.100.20
CCS
F513
发布
2023-08-29
实施
2023-09-10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潮汕卤鹅预制菜产品电商销售服务的基本要求、网上交易服务、售后服务及产品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潮汕卤鹅预制菜产品的电商销售服务工作。 2.主要内容 第 4 章主要是规定了产品电商销售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销售商、第三方平台和物流服务商”的相关要求。 第 5 章主要是规定了产品电商销售的网上交易服务环节各项要求,对其中“信息发布、接单、发货和客服咨询”环节的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 第 6 章主要是规定了卤鹅预制菜产品电商销售的售后服务各项要求,其中包括“售后咨询、退换货和退款服务”的相关要求。 第 7 章主要是规定了卤鹅预制菜产品电商销售的产品管理工作规范,其中包括“进货验收和储存、运输、销售温度控制”环节的相关要求。

Prepared Dishes – Specification for E-commerce Sales Service of Chaoshan Marinated Goose

ICS
03.100.20
CCS
F522
发布
2023-08-21
实施
2023-09-01

本文件规定了临沂商城直播电商营销的总体要求、直播电商营销服务和直播电商售后服务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直播电商相关方消费者开展的营销活动与售后服务,不适用于跨境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

Linyi Mall live broadcast e-commerce marketing and after-sales service requirements

ICS
03.100.20
CCS
M759
发布
2023-08-15
实施
2023-08-22

本文件规定了小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装卸与储存、交易市场建设、市场运营管理、信息化、投诉及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小商品流通运营管理。

Small Commodity Circulation Operation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100.20
CCS
F521
发布
2023-08-04
实施
2023-08-11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相关方资质要求  5  产品要求  6  平台功能要求  7  贮存和运输  8  售后服务  9  产品溯源 

E-commerc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les of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ICS
03.100.20
CCS
L729
发布
2023-08-02
实施
2023-08-02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Rapid Testing Rooms at Farmers' Market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07-17
实施
2023-08-01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网上交易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持续改进要求。

Agricultural products e-commerce sales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100.20
CCS
S952
发布
2023-07-05
实施
2023-07-25

供应链物流服务是指在供应链运营与管理过程中为其提供专业的运输仓储服务,服务提供者包括自营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作为供应链的重要环节,也是供应链企业经常实施评估与管理的重要对象。 本文件为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评估采用分类评估法,以指标量化为主,通过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物流服务能力评估体系,为评估工作奠定基础,进而帮助供应链企业筛选优秀的物流服务提供者、优化供应商管理,有助于维持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性和安全性。

Index System for the Evaluation of Logistics Service Capabilities in Supply Chain

ICS
03.100.20
CCS
L721
发布
2023-06-30
实施
2024-01-01

本文件规定了导购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导购员基本要求、导购服务内容、导购服务通用要求、导购服务附加要求和导购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导购员在销售终端为顾客提供的导购服务以及支撑导购服务的管理过程。

Shopping guid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100.20
CCS
A 10
发布
2023-06-28
实施
2023-06-28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营销能力构成 1 4.1 营销体系 1 4.2 营销规划 1 4.3 营销管理制度 1 4.4 营销策划能力 1 4.5 市场分析能力 1 4.6 市场布局能力 1 4.7 产品销售能力 1 4.8 顾客服务能力 2 4.9 风险管理能力 2 4.10 营销创新能力 2 5 评价指标 2

Evaluation indicators for marketing ability of steel trading enterprises

ICS
03.100.20
CCS
S952
发布
2023-06-22
实施
2023-07-01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手机客户端的虚拟营销系统模拟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要求、兼容性要求、测试与验证、使用规范等内容。

Virtual marketing system simulator based on mobile client

ICS
03.100.20
CCS
I651
发布
2023-06-21
实施
2023-06-30

本文件规定了跨境电商平台售后服务的基本要求、咨询服务、保修服务、退换货服务、退款服务、投诉处理、争议处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售后服务。

Cross-border e-commerce platform after-sales service specification

ICS
03.100.20
CCS
L721
发布
2023-06-21
实施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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