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20.40 开关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951 条与 开关 相关的标准,共 64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直流不超过1500V的配电电路中的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 制造厂应按照所组合的熔断器的有关标准规定熔断器的型式、额定值与特性。 本部分不适用于包括在GB 14048.2、GB 14048.4和GB 14048.5范围内的电器;但是,若本部分范围内的形状和熔断器组合电器通常用于起动、加速和(或)停止单台电动机时,应符合附录A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单极操作的三极开关的要求包括在附录C中。 本部分范围内电器所用的辅助开关应满足GB 14048.5的要求。 本部分不包括防爆电器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规定: a)电器的特性。 b)电器应符合的有关条件: 1)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 2)规定的非正常条件(如短路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 3)介电性能。 c)证明符合这些条件的试验以及进行这些试验采用的方法。 d)应在电器上标明的数据或制造厂(如在产品目录里)需提供的数据。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3:Switches,disconnectors,switch-disconnectors and fuse-combination units

ICS
29.120.40
CCS
K30
发布
2008-06-19
实施
2009-06-01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 Part 3:Switches, disconnectors, switch-disconnectors and fuse-combination units

ICS
29.120.40
CCS
K30
发布
2008-06-19
实施
2009-06-01 00:00:00.0

本部分适用于可以带有一系列机械式开关电器、连接至电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的控制器和起动器。 本部分规定了在使用时带或不带旁路开关电器的控制器和起动器的特性。 本部分范围内的控制器和起动器一般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因此,控制器和起动器应配有适当的短路保护电器(见8.2.5)作为其一部分,但不必在其内部。 本部分规定了与分离的短路保护电器相配合的控制器和起动器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非正常转速下持续控制交流电动机的转速; 控制非电动机负载的半导体装置、包括半导体接触器(见GB 14048.1-2006的2.2.13); IEC 60146中的电子式交流变流器。 用于控制器和起动器中的接触器和控制电路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所用的机械式开关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本部分中附加的规定。 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以下内容: 控制器和起动器及其相关装置的特性; 在以下几方面控制器和起动器应满足的条件: 操作性能; 介电性能; 防护等级(当带有外壳时); 结构要求; 用来验证满足这些条件的试验及所采用的试验方法; 标志在产品上或由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4-2:Contactors and motor-starters.AC semiconductor motor controllers and starters(including soft-starter)

ICS
29.120.40
CCS
K30;K31
发布
2008-03-24
实施
2009-01-01

1.1 GB 15092的本部分适用于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用以开动或控制家用或类似用途电气器具和其他设备的器具开关(机械的或电子的),其额定电压不高于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 这类开关规定要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操动件或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例如,电气的、光的、声的或温度的信号传输。 兼有由开、关功能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开关属于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也包括间接驱动的开关,此时操动件或传感器的操作是由遥控器、器具或设备的一部分(例如门)来达到。 然而,对于第2部分中未提及的其他类型开关,只要涉及电气安全,均可采用本部分。 1.2 本部分适用于规定附装在器具内、器具上或与器具拼合在一起的开关。 1.3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器件的开关。 1.4 本部分也适用于下列器具开关: ——规定接在软电缆上的开关(软线开关); ——与器具拼合在一起的开关(拼合开关); ——规定脱离器具安装而又不属IEC 60669-1范围内的开关(独立安装开关); ——在GB 15092第2部分中尚未规定特殊要求的转换选择器。 1.5 本部分不包含对隔离开关的要求。 1.6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控制器具和设备而不受人有意识驱动的电器。这些电器属于GB 14536范围。

Switches for applianc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9.120.40
CCS
K64
发布
2003-10-09
实施
2004-05-01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 3: Time-delay switches(TD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3-05-26
实施
2004-01-01 00:00:00.0

GB l6915.1—2003的本章经如下修改后适用: 将第l句改为如下: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供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固定式电气装置上用手动和/或遥控操作并装有机械的、热的、气动的、液压的或电操作的延时装置,或上述中任意组合的延时装置的延时开关(以下简称TDS)。 注:控制电路或开关电路中带有电子元件的部件的延时开关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有关的附加要求正在考虑 中,暂时可采用本部分的要求和GB l6915.2中的适用要求。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Section 3: Time-delay switches(TD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3-05-26
实施
2004-01-01

GB l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 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最大16 A。 注1:正在考虑将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电压高于440 V的开关。 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 注2:对暗装式开关用的安装盒的要求见GB l7466。 本部分还适用于: ——装有信号灯的开关; ——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 ——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 注3:上述开关所用的软缆最小长度可由国家布线规范规定。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但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 注4: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仅适于在安装方法和安装位置均不可能使开关周围的环境温度超过40℃的设备里 使用。 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3-05-26
实施
2004-01-01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直流不超过1500V的自动转换开关电器(AT-SE)。ATSE适用于紧急供电系统,在转换电源期间中断向负载供电。本部分适用于有外壳或无外壳的ATSE。 ATSE所必需的控制电器(如控制开关、……)和保护电器(如断路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专门供应急照明用的ATSE可符合特殊规程和/或法定要求,因而,未列入本部分。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6-1: Multiple function equipment-Automatic transfer switching equipment

ICS
29.120.40
CCS
K31
发布
2002-10-08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直流不超过1500V的配电电路和电动机电路中的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 制造厂应按照所组合的熔断器的有关标准规定熔断器的型式、额定值与特性。 本部分不适用于包括在GB 14048.2、GB 14048.4和GB 14048.5范围内的电器;但是,若本部分范围内的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通常用于起动、加速和(或)停止单台电动机时,应符合附录A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中电器所用的辅助开关应符合GB 14048.5要求。 本部分不包括防爆电器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规定: A)电器的特性。 B)电器应符合的有关条件: 1)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 2)规定的非正常条件(如短路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 3)介电性能。 C)证明符合这些条件的试验以及进行这些试验采用的方法。 D)应在电器上标明的数据或制造厂(如在产品目录)需提供的数据。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Part 3: Switches,disconnectors,switch-disconnectors and fuse-combination units

ICS
29.120.40
CCS
K31
发布
2002-06-13
实施
2003-01-01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接触器节电器的电气、机械性能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与交流接触器匹配使用的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为交流50Hz额定工作电压为380V及以下节电器。该节电器降低交流接触器电磁系统的电耗,并可降低其噪声和温升。节电器也可以对交流接触器的主要电路兼有一些保护功能。 本标准应能在确保所匹配交流接触器的主要技术性能,经济合理性和安全性等要求的条件下实施,交流接触器的节电线圈和采用节电技术的交流接触器可引用本标准中有关性能及验证要求。

Eenergy saver for AC contactors

ICS
29.120.40
CCS
K32
发布
2001-11-21
实施
2002-11-01

Eenergy saver for AC contactors

ICS
29.120.40
CCS
K32
发布
2001-11-21
实施
2002-11-01 00:00:00.0

本标准适用于主触头用来接入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电路中的继路器。本标准还规定了带熔断器的继路器的补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额定电流、各种结构型式或各种预定用途的继路器。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Low-voltage circuit breakers

ICS
29.120.40
CCS
K31
发布
2001-11-21
实施
2002-11-01

本标准适用于供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气器具或设备使用的(包括在器具或设备内、上或一起使用的)、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驱动的,或由器具或设备的某部分(例如门)间接驱动的器具开关(以下简称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不大于 440 V,额定电流不大于 63 A。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器具或设备内、上或与器具(或设备)为一体的开关。 注 1对在热带气候环境中使用的开关,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2器具标准中可能对开关提出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3本标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本标准也适用于下列器具开关: —拼合在器具中的开关(拼合开关); —附装有电子元件的开关(电子开关); —与软线连接的开关(软线开关); —远离器具安装,而又不在 GB 16915.l范围中的开关(独立安装开关); —转换选择器。 对它们的特殊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加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自动控制器结合成一体的开关,这类开关属于IEC 60730-1的适用范围。

Switches for appliances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9.120.40
CCS
K64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 2:Remote-control switches(RC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00:00:00.0

GB 16915.1-1997中的本章改为下述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子开关或相关的电子辅助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操纵照明电路、控制灯的亮度(调光器)、控制电动机(如排气扇等用的)转速和作其他用途(如电热装置)的电子开关,这些开关的工作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上述的操纵和控制是人为地通过起动元件、传感面和传感装置,借助于触摸、接近、旋转、光、声、热或其他影响等方式来实现的。 电子开关的设计示例及其功能见附录AA。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Section 1: Electronic switche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GB 16915.1——1997中的本章经如下修改后适用。 本标准适用于遥控开关(以下简称RCS)。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的电磁RCS,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电子RCS。这两种RCS是供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使用的。 在电子RCS中,凡控制电路或开关电路里含有电子元件的部件,都应符合GB 16915.2中的适用要求。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 2: Remote-control switches(RCS)

ICS
29.120.40
CCS
K60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除下列条文外,GB15092.1-1994的这一章适用: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供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器具、设备上使用的独立安装开关。独立安装开关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与器具或设备一体使用的独立安装开关。 注 1对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开关,可能要增加某些要求。 2器具和设备标准中可能对开关提出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3本标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4除特殊情况外,本标准中“开关”一词指独立安装开关。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除IEC60669-1范围内以外,脱离器具(独立安装)的开关。

Switches for appliance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dependently mounted switches

ICS
29.120.40
CCS
K65
发布
1999-08-02
实施
2000-04-01

除以下条文外,GB15092.1-94的这一章适用。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供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器具、设备上使用的转换选择器。转换选择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附装于器具或设备内、上或与之一体的转换选择器。 注 1对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的转换选择器,可能要增加某些要求。 2器具和设备标准中可能对转换选择器提出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3本标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改换为: 本标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元件的转换选择器。

Switches for appliance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nge-over selectors

ICS
29.120.40
CCS
K65
发布
1998-08-17
实施
1999-09-01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作下列变动后适用: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大于16A、供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器具、设备使用的、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软线开关(以下简称开关)。 改换为: 本标准适用于与软线连接的开关。 注:①在热带气候环境中使用的开关,可能需要另行附加某些要求。 ②器具标准可能对开关提出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③本标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④试验软线开关时,第一部分适用。试验电子软线开关等其他类型软线开关时,本标准需与相关部分结合才适用。 本条不适用。

Switches for appliance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rd switches

ICS
29.120.40
CCS
K65
发布
1994-06-30
实施
1995-01-01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高压负荷开关(以下简称负荷开关)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110kV及以上,频率为50Hz,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的户内、户外三极交流负荷开关及其操动机构和辅助设备。

AC high voltage switches for rated voltages of 110kV and above

ICS
29.120.40
CCS
K43
发布
1993-12-28
实施
199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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