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650 条与 电梯、自动扶梯 相关的标准,共 110 页
本标准规定了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制造和安装应遵守的技术和安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驱动的、临时安装的、由建设施工工地人员使用的带有吊笼并可在各层站停靠服务的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其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可运载人员或人员和货物; ———有导向装置; ———吊笼垂直运行或沿着与垂直面夹角最大不超过15°的导轨运行; ———吊笼由卷筒驱动的钢丝绳、或由齿轮齿条、液压油缸(直接或间接)或伸缩连杆机构悬挂或支承; ———导轨架架设时,需要或不需要其他独立结构物的支撑。 本标准不适用于: ———货用施工升降机;EN12158-1:2000和EN12158-2:2000; ———GB7588—2003、GB21240—2007和EN81-3:2000的电梯; ———由起重设备悬挂的工作吊笼; ———叉车货叉支承的升降平台; ———ISO16368:2003、ISO16369:2007和EN1570:1999的工作平台; ———缆索车; ———特别设计的军事用升降机; ———矿用升降机; ———舞台用升降机; ———特殊用途升降机。
Builders hoists for persons and materials with vertically guided cages
1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火前室的消防员电梯。 2 本标准不适用于: a)双层轿厢电梯; b)在用建筑中已安装的电梯; c)对本标准实施之前已安装的在用电梯的重大改造; d)两个出入口的电梯,且该消防员电梯的防火前室未与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防火前室设置在同一侧。 然而,本标准也可以作为基础。 3 本标准涉及了按制造商预期的目的和在制造商预期的条件下使用消防员电梯时有关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 4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后在新建筑中安装的新消防员电梯。 5 在消防员控制下可用于消防和疏散目的的消防员电梯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的相关要求。 6 本标准未考虑具有部分封闭井道的电梯用作消防员电梯的情况。 如果火灾最后侵入防火前室,则本标准不再适用。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
1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火前室的消防员电梯。 2 本标准不适用于: a)双层轿厢电梯; b)在用建筑中已安装的电梯; c)对本标准实施之前已安装的在用电梯的重大改造; d)两个出入口的电梯,且该消防员电梯的防火前室未与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防火前室设置在同一侧。 然而,本标准也可以作为基础。 3 本标准涉及了按制造商预期的目的和在制造商预期的条件下使用消防员电梯时有关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 4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后在新建筑中安装的新消防员电梯。 5 在消防员控制下可用于消防和疏散目的的消防员电梯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的相关要求。 6 本标准未考虑具有部分封闭井道的电梯用作消防员电梯的情况。 如果火灾最后侵入防火前室,则本标准不再适用。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
1.1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 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 章)。 1.2 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入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ible goods only lifts
1.1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 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 章)。 1.2 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入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ible goods only lifts
1.1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安全准则。 杂物电梯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固定式升降设备。 它具有一个轿厢,轿厢的尺寸和结构型式不允许人员进入。 轿厢借助于钢丝绳或链条悬挂或柱塞支撑,由电力或液压驱动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许运送人员的杂物电梯。 1.2 除了本标准的规定外,应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如潜在的爆炸气体、极端的气候、地震、危险货物品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service lifts
本标准规定了将要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中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装置抗扰度性能标准和试验强度。包括与其电磁兼容环境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这些规定代表了基本的电磁兼容要求。 本标准涉及了住宅、办公和工业的建筑物中正常的电磁兼容状况,但不包括更恶劣的电磁兼容环境,这类环境需要附加的调研,例如: 无线电基站; 铁路和地铁; 重工业工厂; 电站。 本标准基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标准规定的与电磁兼容性能有关的环境条件(湿度、温度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制造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和有关的安全部件。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Immunity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 - Part 1: 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GESRs) for lifts
GB 24803的本部分 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功能的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建立了一个系统并提供了方法以降低电梯使用或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本部分适用于载人的电梯、这些电梯可: 安装在任何永久的和固定的结构或建筑物中,安装在下列地方的除外: 私人住宅;和 运输设备上,如:轮船。 具有任何 额定载重量、运载装置的尺寸和速度;及 运行距离和一定数量的层站。 受运载装置内失火、地震、气候或洪水的影响。 被误用(如:超载),但不考虑故意破坏。 本部分不适用于: 残障使用人员的所有需要。或 由下列情况引起的风险: 电梯的制造、改装和拆除作业; 消防、紧急疏散时的使用; 故意破坏;及 运载装置外部发生火灾。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1: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GESRs)for lifts
本标准规定了供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永久安装的动力驱动楼道升降机的安全准则、尺寸和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如下的楼道升降机: 在固定层站之间的楼道或倾斜面上运行; 额定速度不大于0.15m/s; 导轨与水平面的倾斜角不大于75°; 运载装置由一条或多条导轨支撑或导向。
Stairlift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将要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中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电磁骚扰发射限值和试验条件。然而,当无线和电视接收设备在表1所规定的距离内使用时,这些限值可能无法对其所受的骚扰提供完全的保护。 本标准基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标准规定的与EMC性能有关的环境条件(湿度、温度等)。 对于谐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将连续到公用低电网的系统,不适用于将连接到仅与公用中、高压电网连接的非公用低压电网中的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制造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和有关的安全部件。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Emission
本标准规定了供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可站立或乘坐轮椅车、也可有人伴随或无人伴随)永久安装的动力驱动垂直升降平台的安全准则、尺寸和功能。 本标准规定了下述升降平台的要求: 安装在封闭井道内; 设计或安装地点允许其在未封闭的井道内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如下的升降平台: 在固定的楼层之间运行; 对于安装在未封闭井道内且不穿过楼板运行的升降平台: 提升高度不大于2m; 在私人住宅里,提升高度不大于4m; 额定速度不大于0.15m/s; 运行方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15°;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250kg。
Vertical lifting platform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afety of existing lifts
本标准规定了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目标是应用当前的安全技术使在用电梯达到新安装电梯同等的安全程度。 本标准适用于: 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 液压驱动式电梯。 本标准考虑下列人员的安全: 使用者; 维护和检查人员; 位于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外面的人员; 被授权的人员。 本标准不适用于: GB 7588或GB 21240所规定的驱动方式以外的电梯; 提升设备,如:链斗式升降机、矿井提升机、剧院升降机、自动吊笼、料车设备、施工升降机、船用升降机、海上勘探和钻井平台及建筑维修的升降设备; 导轨垂直倾斜度大于15°的升降设备; 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的安全; 消防操作期间的安全。 但是,这些在用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afety of existing lifts
Stairlift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Vertical lifting platform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设备维修所应遵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rvice of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报警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提供给电梯业主的有关维修服务和救援服务的最基本的信息。 本标准考虑了按预定用途和在供应商预定的条件下使用电梯时,因电梯未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使用人员被困的主要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情况下寻求帮助的报警系统,如心脏病发作、信息查询等。 本标准是对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 14.2.3紧急报警装置相关规定的补充。
Remote alarm on lifts(elevators)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附录B表B.1所列出的残障人员在内的人员安全和独立地接近与使用电梯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电梯符合表1最小轿厢尺寸的要求,且设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 本标准考虑了使用GB/T 13800-1992和GB/T 12996-1991规定尺寸的轮椅车的人员对电梯的可接近性。 本标准规定了附加技术要求,以减小第4章中所述的残障人员使用电梯时易发生的伤害。
Accessibility to lifts for persons including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层门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于电梯层门完整性、抗辐射性和隔热性的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防止火焰经层门向井道蔓延的各种形式的电梯层门。
Landing doors fire resistance test.Methods for leakage rate,thermal insulation and ra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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