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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气制乙炔生产的1,4-丁二醇(BDO)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而成的工业用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

Industrial polytetramethylene ether glycol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11
实施
2024-07-11

本文件规定了天农臻选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基本条件、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等要求。

Tiannong Zhenxuan Evaluation Standards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6
实施
2024-06-06

本文件规定了高油酸花生开农301(以下简称“花生”)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贮藏与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高油酸花生开农301的生产与检验。   

High oleic peanut Kainong 301 green, high quality and high efficiency production technology regulations

ICS
65.02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5
实施
2024-06-2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麻  Gastrodia elata Bl. 天麻( Gastrodia elata  Bl.)是与真菌(Fungi)共生(symbiosis)的多年生草本植物,无根、无绿色叶片,为异养型兰科(Orchidaceae)天麻属植物。药用天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 根据花和花茎的颜色、块茎的形状、块茎的含水量等特点,我国的天麻划分为4个类型:原变形-红天麻(G.elata Bl.f.elata)、绿天麻(G.elata Bl.f.viridis Maki-no)、乌天麻(G.elata Bl.f.glauca S.Show)、黄天麻(G.elata Bl.f.flavida S.Chow)。 湖北省五峰栽培的天麻主要是红天麻、乌天麻以及乌天麻与红天麻为亲本的杂交麻。 3.2 种子 Seed     天麻的种子通过有性繁殖、于开花形成的蒴果中产生,并生长发育成熟。天麻种子细小如粉粒状,仅有胚及种皮两部分组成,无胚乳,平均长670μm,中部最宽处直径12μm。 3.3 天麻块茎 天麻无性繁殖的地下茎统称为块茎。根据天麻块茎在栽培中的形态、大小和不同发育阶段,依次分为原生球茎(原球茎)(protocorm)、营养繁殖茎(营繁茎)、米麻 (juvenile tuber)、白麻 (immature tuber)和箭麻(mature tuber)。 白麻、米麻生长新生麻后、箭麻抽茎开花后,其原栽母体称作母麻(matuure tuber)。   3.3.1 原生球茎(原球茎)Protocorm  由天麻种子胚萌发最初形成的球茎称为原生球茎(原球茎)。原球茎只有顶端分生组织而无侧芽,与种胚的形态相似,呈气球状尖圆形,平均长0.4 ㎜~0.7 ㎜,直径0.3 ㎜~0.5 ㎜,器官分化不明显,具有原球柄(protocorm -pedicle)和原球体(protocorm -soma)的组织分化。 3.3.2 米麻 juvenile tuber     由原球茎继续生长形成的,或由白麻、箭麻、母麻分生出的较小天麻块茎个体。米麻不具备花茎芽,是长度小于2 cm、重量不大于2 g的块茎, 俗称“麻米 ”“子麻”。(通过有性或无性繁殖两种方式产生。用于天麻无性繁殖。) 3.3.3 白麻 immature tuber 不具备花茎芽,长度2 cm~11 cm,茎粗1 cm~5 cm, 重2 g以上,顶芽白色、幼嫩、不能抽薹的天麻块茎称白麻,又称“白头麻”。(用于天麻无性繁殖,生产商品麻。) 3.3.4 箭麻 mature tuber 箭麻即成品麻,也称商品麻,可加工成药用麻或用于抽茎开花结种,进行有性繁殖。其顶端具有一个突出的红润饱满的顶生花茎芽(混合芽),俗称“鹦哥嘴”。 3.3.5 种麻 Seed tuber、零代种 S0、一代种 S1 种麻 Seed tubers (tubers as for seed) 用于繁殖的天麻块茎,包括箭麻、白麻、米麻的统称。 零代种 S0 天麻蒴果中的种子经过萌发菌伴生萌动后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的白麻和米麻,因由种子直接繁育而来,习惯统称为有性繁殖天麻种,简称零代种。 一代种 S1 零代种白麻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箭麻、白麻、米麻,零代种米麻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白麻,这两种方式形成的白麻与零代种相隔了一个无性繁殖世代,统称为无性繁殖天麻种,简称一代种。 3.4  萌发菌 用于提供天麻种子营养的石斛小菇(Mycena dendrobii)、紫萁小菇(Mycena osmundicola Lange)等小菇属(Mycena)真菌。本规程中指萌发菌栽培种。 3.5  蜜环菌 Armillariella mellea(Vahl:Fr.)Karet. 用于天麻提供基础营养物质的伞菌目口蘑科蜜环菌属真菌。本规程中指蜜环菌栽培种。 3.6  菌材 广义指为蜜环菌生长提供基础营养物质的阔叶杂木类的树干、树枝及树叶等材料,包括由其接种蜜环菌之后培养成的菌枝和菌棒,分为长效菌材和速生菌材。狭义专指菌棒。 3.7  菌枝 经接种蜜环菌培养形成蜜环菌菌索的枝桠材,一般直径1 cm~2 cm,长度6 cm~8 cm。可以短期提供天麻生长的营养。 3.8  菌棒 接种蜜环菌栽培种或经由菌枝作为菌种培养形成蜜环菌菌索的木材枝干,直径一般5 cm~10 cm,长度10 cm~2 0cm,是天麻生长的主要营养源。生产上大量使用蜜环菌接种替代菌枝培养菌棒。 3.9  天麻无性繁殖 即天麻用地下块茎繁殖的过程。包括天麻的种子经过萌发菌伴生萌动形成原球茎,原球茎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白麻和米麻,白麻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箭麻、白麻、米麻,米麻与蜜环菌、菌材共生形成白麻等过程。除白麻顶芽分化生长出新生麻外,还包括侧芽及侧芽上生长的二级芽的分化生长。本规程专指用白麻生产商品麻(箭麻)。 4 产地环境 4.1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的规定。 4.2 土壤质量 以砂壤土、灰泡土或黄泡土为宜,pH 5~6,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3 灌溉水质量 符合GB 5084的规定。 4.4 温度 天麻适生环境温度10 ℃~27 ℃,最宜生长温度20 ℃~25 ℃。蜜环菌适生环境温度8 ℃~28 ℃,最宜生长温度20 ℃~25 ℃。 5  菌材准备及培养 5.1 树种选择 忌松树等油性树种。 培养长效菌材宜选择木质坚实耐朽的树种,主要有壳斗科或称山毛榉科(Fagaceae)各属,如栓皮栎(Quercus variabilis Bl.)、麻栎(Quercus acutissima Carr.)、槲栎(Quercus aliena Bl.)等,蔷薇科(Rosaceae)的野樱桃、花楸树等,胡秃子科(Elaeagnaceae)的牛奶子等。板栗、茶树等木质坚实的经济林木修剪的枝干也可以利用。 培养速效菌材宜选择木质比较疏松的树种,主要有桦木科(Betulaceae)的白桦、桤木(水青冈)、榛(榛子)等,大风子科(Fiacourtiaceae)的山桐子(Idesia polycarpa Maxim.)别名水冬瓜,毛叶山桐子(Idesia polycarpa Maxim.ver.),胡桃科(Juglandaceae)的化香树(Platycarya strobilacea Sisb.et Zucc)等。合欢、刺槐等以及苹果树、辛夷修剪的枝干也可以利用。 5.2  菌材准备 砍伐菌材以落叶后到新芽抽出之前为最佳时间,保持木材含水率60 %~70 %。清除木材表面的苔藓、虫卵,虫瘿,去掉发病或腐朽的部位,按照20 cm~25 cm、长短基本一致锯断备用。 5.3  建造菌床 根据不同的海拔及环境条件确定挖坑深度及菌材的层数,一般挖坑深10 cm~25 cm,垂直于菌床行向摆放菌材1~2层,将坑底土壤挖松整平,铺1 cm(压实)厚一层树叶,树叶上平摆一层树棒,两棒间加入菌枝3~4枝或蜜环菌50 g(以单层平面4 kg~5 kg/㎡用量接种蜜环菌种),喷洒一些清水,浇湿树棒和树叶,然后用沙土或腐殖土填好棒间孔隙。土层不宜过厚,以盖过木棒为准,放入第二层木棒。棒间加入菌枝或蜜环菌后盖土6 cm~10 cm,顶覆树叶一层,以防雨水冲刷,保持表土疏松并保温保湿。应选择有遮荫条件的环境培养。用于培养菌枝和菌棒的粗、细菌材,长效菌材和速效菌材相间摆放,搭配使用,将菌枝、菌棒同步培养。 不同栽培季节应安排合适的时间培养菌材建造菌床,见表1。 表1 培养菌材和播种时间安排 栽培季节 培养菌材时间 播种时间 冬栽 7月~8月 12月~翌年1月上冻前 春栽 10月~11月 翌年3月~4月解冻后 6  品种选择 根据栽培条件选择不同的天麻品种,自然环境条件下,五峰栽培红天麻适宜海拔600 m~1200 m,乌红杂交麻适宜600 m~1800 m,乌天麻适宜1500 m以上。 蜜环菌应选择适应性广、与多种天麻品种亲和力较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蜜环菌菌种。 7  栽培技术 7.1 棚麻栽培 适合350 m~800 m的区域。 7.1.1 选地、整地与建造菌床 选择地势开阔、通风利水的砂壤地。根据地势坡向开沟,深50 cm,宽50 cm,整畦,宽1.0 m,长度不超过5 m,畦面铺沙土3 cm~4 cm,两畦之间开小沟,深25 cm,宽30 cm。建菌床参照5.3。 7.1.2 搭建阴棚 在播种前搭建阴棚,用竹或木杆做柱和棚架,茅草、带叶树枝等做苫,柱长2.5 m~2.9 m,荫棚净高2.0 m~2.5 m。 7.1.3 播种 适合春播,参照5.3。选择无病斑、虫洞、划伤或磕伤等瑕疵的长度2.5 cm以上的优质白麻做种。扒开菌床表层,露出菌材两头截面1/3,将白麻横放紧靠于菌棒截面,一头放两粒白麻,将种麻连接营养繁殖茎一端贴近菌棒,横放或顶芽向上,用细土将种麻覆盖固定。双层种植,在底层播完之后覆土6 cm~8 cm将两层种麻间隔,再播种,方法同上。最后覆土8 cm~10 cm,垄面盖草、树叶等透气覆盖物。播种量:单层平面每平方米0代白麻0.5 kg左右,1代白麻1 kg左右。 7.1.4 田间管理 保持土壤含水量40 %~60 %。5月~6月份,湿度较大,须揭掉畦面覆盖物排湿透气,雨季过后再盖上。7月~9月份,土壤含水量低于40 %时须浇水增湿。 保持天麻生长期土壤温度在20 ℃~25 ℃。温度大于27 ℃时,及时降温。 固定地块种植天麻,种植一季之后及时清理菌床,更换菌床沙土及基质再种植下一季。 7.2 林下栽培 适合800 m以上天麻适生区域。 7.2.1 选地、整地与建造菌床 选择山区林间空地,坡度25°以下,不积水,pH 5.0~6.0,土层深厚,质地疏松的砂壤土、灰泡土或黄泡土。因地制宜建菌床,参照5.3。按照林业部门丰产林标准结合森林抚育进行,忌毁林种植。 7.2.2 播种 适合冬播和春播,参照5.3和7.1.3。 7.2.3 田间管理 保持土壤含水量60 %~70 %,参照5.3和7.1.4。 8  病虫害防治 采取综合防治技术。 农业防治:选用抗病品种,科学选址,避开虫、兽危害高发区,更换土壤或填充基质。 物理防治:利用黄板纸诱杀天麻果蝇成虫,安装防护网,驱兽器等。 化学防治:用化学药剂对土壤进行前处理,防治蛴螬等地下害虫;在繁殖地四周投放毒饵进行化学诱杀白蚁和老鼠。农药使用符合GB/T 8321、NY/T 393、NY/T 1153。 9  采收与加工 9.1 采收 一般在当年11月~翌年3月采收。选择晴天采收,先拣去土表杂物,刨开覆盖土层,从菌床一端两侧开挖,依次取出菌材、商品麻和米麻,轻拿轻放,避免损伤。商品麻可进行分级加工,米麻可进一步繁殖1代种。 9.2 加工 9.2.1分选 天麻采挖后按重量进行分级,一级麻单个重250 g以上,二级麻单重200 g~250 g,三级麻单重150 g~200 g,四级麻单重100 g~150 g,五级麻单重100 g以下。 9.2.2 清洗 用水枪或清洗机洗净天麻表面泥土和膜质鳞片,注意保护顶芽,洗净的天麻立即蒸制烘干,保证色泽与质量。 9.2.3 蒸制 分级洗净后的天麻及时运往蒸制车间进行蒸制加工。将天麻分级分批放入蒸屉蒸制,蒸汽温度达到100 ℃以上,一级麻蒸40 min,二级麻蒸35 min,三级麻蒸25 min,四级麻蒸20 min,五级麻蒸15 min。蒸至不见白心为宜。 9.2.4 烘干 高温烘制:先将烘房温度升至40 ℃~50 ℃,烘烤3 h~4 h;再将烘房温度升至55 ℃~60 ℃,烘烤12 h~18 h,使麻体表面微皱。烘烤过程要全开排风系统。 密封回潮:高温烘制后的天麻集中堆放于回潮间,在常温下回潮12 h,并压平麻体。 低温烘制:回潮后的天麻在45 ℃~50 ℃烘房继续烘烤24 h~48 h,烘至5~6成干。 回潮定型:回潮方法同上,回潮后麻体变软,进行人工定型。 反复烘干:重复以上方法直至烘干水分不超过13%,整个烘干过程需要10 d~15 d。 10  贮藏 贮藏应置安全、卫生的通风干燥处,经常检查,防霉,防蛀,防鼠。 11 栽培记录与档案保存 详细记录产地环境条件、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和采收等各环节所采取的措施,建立栽培档案并保存三年以上,栽培档案记录表详见资料性附录A。

Cultivation and primary processing of Wufeng Gastrodia elata with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ICS
65.020.01
CCS
A011
发布
2024-06-05
实施
2024-06-1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五峰天麻  在地理保护范围内五峰全境野生的或按本标准种植、采收和加工的兰科天麻属植物乌天麻的干燥块茎。 4 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五峰天麻的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第1877期公告批准的保护范围,即长乐坪镇、渔洋关镇、仁和坪镇、五峰镇、湾潭镇、采花乡、傅家堰乡和牛庄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5′~111°25′,北纬29°56′~30°25′。 5 分级 五峰天麻商品分级应以干品为准,具体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分级指标 级 别 形   状 数量/(个/kg)≤ 重量/(g/个)≥ 特级品 圆锥形、粗而短、厚实、饱满略扁;长9 cm~12 cm,宽5.0 cm~6 cm, 厚3 cm~6 cm 16 63 一级品 宽圆略带卵形、粗带椭圆形,略扁,稍弯曲;长8cm~10 cm,宽4 cm~5 cm,厚2.5 cm~3.5 cm 25 41 二级品 饱满卵形、椭圆形,略扁,稍弯曲;长7 cm~9 cm,宽3 cm~4.5 cm,厚1.5 cm~2.5 cm 46 22 三级品 卵形微饱满、椭圆形、长卵圆形,略扁,稍弯曲;长5 cm~8 cm,宽 1.5 cm~3 cm,厚1.0 cm~1.2 cm 90 12 四级品 凡不属于以上级别的均属此级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6  品质特征 6.1 感官特征 五峰鲜天麻形状短粗,顶芽如鹦鹉嘴,顶芽处肩较宽,整体呈纺锤形,个大体实,圆润饱满,长8~13 cm,宽4~8 cm,五峰天麻点环状为10~12圈。五峰天麻折干率高,4.5斤~5斤鲜天麻可折干1斤,干制后质地坚硬饱满,纹理浅而规则,如波浪纹,切开断面透光,浅黄近白色。 6.2  理化及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 2 理化及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        ≥ 0.3 多糖/%                       ≥ 19 水分/%                       ≤ 15 总灰分/%                     ≤ 4.5 酸不溶性灰分/%               ≤ 2.0 二氧化硫(mg/kg)             ≤ 50 铅(以Pb计)(mg/kg)         ≤ 0.80 砷(以As计)(mg/kg)         ≤ 0.30 汞(以Hg计)(mg/kg)         ≤ 0.02 镉(以Cd计)(mg/kg)         ≤ 0.20 六六六(总HCH)(mg/kg)       ≤ 0.01 滴滴涕(总DDT)(mg/kg)       ≤ 0.01 黄曲霉毒素B? (μg/kg)          ≤ 5.0 7  检验方法 7.1  等级判定 用感量0.1 g的天平秤取单个天麻的重量,用精度为0.1㎜的卡尺测量天麻的长、宽、厚尺寸,按表1进行分级。 7.2  感官指标 用眼、鼻、口分别检测天麻的外观特征和气味。 7.3  理化指标 7.3.1 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一部》“天麻”项下“含量测定”方法执行。 7.3.2多糖 按NY/T 1676-2023?食用菌中粗多糖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的规定执行。 7.3.3 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0832第二法测定。 7.3.4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2302测定。 7.3.5  重金属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2321测定。 7.3.6  农药残留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2341测定。 7.3.7  二氧化硫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2331测定。 7.3.8  黄曲霉毒素B?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 四部》通则2351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等级,同一产地、同一年份生产、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储存条件存放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1kg,平均分为两份,一份供检验,一份供留样复检。 8.3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时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项目包括标识、等级、感官特征、理化及卫生指标。 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交收。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b) 产品的产地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 c) 种源、种植技术、生产加工因素有较大变化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要求。 8.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符合本标准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应对留检样品复检或在同批样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9  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9.1  标志标签 9.1.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按GB/T191的规定执行。产品标签应按GB/T  7718的规定执行,应有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品名称、产地及等级等内容。 9.1.2  不在五峰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不按本标准生产或不符合本标准的天麻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五峰天麻的名称(包括连续或断开),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 9.2  包 装 包装物应洁净、干燥、无污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9.3  贮存 五峰天麻干品宜在通风、阴凉干燥条件下储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易于传播病菌及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 9.4  运 输 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载容器应防雨、防潮、防污染。

Quality Standards for Wufeng Gastrodia Elata with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5
实施
2024-06-15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食材管理  6 餐饮服务  7 宣传引导 8 差异化要求 9 行业自律 10 评价管理 附录 A(规范性)制止餐饮浪费管理达标评定指标及赋分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preventing food waste

ICS
03.080.99
CCS
A011
发布
2024-06-03
实施
2024-07-15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0  稻谷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5  粮油检验  稻谷出糙率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21719  稻谷整精米率检验法 GB/T 24904  粮食包装  麻袋 LS/T 1218  中国好粮油  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LS/T 3108  中国好粮油  稻谷 LS/T 6118  粮油检验  稻谷新鲜度测定和判别 GB 1350、GB/T 17891和LS/T 31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以湖南境内环洞庭湖区域内生产的单品种优质籼稻。 在规定的实验条件测得的稻谷的新鲜度值,表示被测样品的新鲜程度,新鲜度值越高,稻谷越新鲜;反之则稻谷越不新鲜。 在符合GB 1350、GB/T 17891的基础上,应满足的基本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基本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含量/% ≤13.5 杂质含量/% ≤1.0 不完善粒含量/% ≤3.0 黄粒米含量/% ≤0.5 异品种率/% ≤3.0 谷外糙米含量/% ≤2.0 色泽、气味 正常 定等指标和声称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定等指标和声称指标 指标类型 项目 等级   一级 二级 定等指标 食用品质/分      ≥ 85     80  垩白度/%       ≤ 2 5  出糙率/%       ≥ 77 75  整精米率/%     ≥ 50 44 声称指标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  蛋白质含量(干基)/% +  新鲜度/分 + 注:“+”应标注检验结果。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执行。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 5494执行。 黄粒米含量检验:按GB/T 5496执行。 异品种率检验:按GB/T 17891附录B执行。 谷外糙米含量检验:按GB/T 5494-2008中6.1.3进行,捡出糙米粒,称量并计算含量。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执行。 食用品质检验:按 GB/T 15682执行。 垩白度检验:按GB/T 17891附录A执行。 出糙率检验:按 GB/T 5495执行。 整精米率检验:按GB/T 21219执行。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GB/T 15683执行。 蛋白质含量检验:按GB 5009.5执行。 新同品种、同产地、同收获年度、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洞庭籼稻为一批 鲜度检验:按LS/T 6118执行。 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声称指标等,并附检验报告。 标注二维码,其内容包括4.1和4.2中相应指标的检验值和4.4的溯源信息。 应符合湖南好粮油标签标识的规定。 包装、储存和运输 按GB 1350执行。麻袋包装还须符合GB/T 24904的规定。

The grain & oil products of Hunan – Dongting indica paddy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1
实施
2024-06-15

本文件界定了稻谷烘干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稻谷的烘干和清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0 稻谷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6970 粮食干燥机试验方法 GB/T 16714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JB/T 13628 循环式粮食干燥机 LS/T 1205  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 LS/T 3501.1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基本技术要求 采用干燥机使粮食中的水分气化和分离的过程。 将待入仓粮食中的杂质与粮食分离并清除的操作。 初清设备可采用平面振动筛和圆筒筛,二级串联初清多采用圆筒筛+平面振动筛。 同一批次稻谷烘干前、后样品爆腰率平均值的差值。 注:用百分数表示。     4.1.1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1.2 作业现场操作、检验等岗位应配备固定人员。 4.1.3 操作及管理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稻谷烘干技术及设备操作规程。 4.2.1 连续式干燥机应符合 GB/T 16714 规定,批式循环干燥机应符合 JB/T 13628 规定。配套设备应符合 LS/T 3501.1 规定。 4.2.2 干燥机具备干燥层和缓苏层。 4.2.3 干燥机排放应符合 GB/T 16714 及 JB/T 13628 规定。 4.2.4 干燥机配套设备(输送机、干燥前仓、干燥后仓等)经调试运行,应符合 LS/T 3501.1 规定,且能正常投入使用。 4.3.1 进机湿谷水分含量宜为 16 %~30 %。 4.3.2 不同品种、不同粒型(长粒稻、中粒稻和短粒稻)、不同水分的稻谷应分别进行烘干,烘干同一批次稻谷的水分差≤ 4 %。 4.3.3 循环式干燥机干燥同一批稻谷的水分差≤4 %或稻谷水分≤26 %时,应利用自然风(环境空气)循环烘干到水分差≤4 %且稻谷水分≤26 %后再进行正常加热烘干。 5 干燥技术要求 5.1.1 循环式干燥机烘干工艺:多次烘干 →缓苏后冷却。 5.1.2 连续式干燥机烘干工艺:预热 →烘干 →缓苏 →冷却,烘干缓苏段或换向段不应少于2个; 稻谷水分>26 %时,宜采用二次烘干。 5.2 初清 5.2.1 进机湿谷需进行初清,去除杂质及杂物。初清后含杂率≤4 %,其中>30 mm 的秸秆类杂质≤2 %,不得有长茎秆、麻袋绳、聚乙烯膜等异物。 5.2.2 依据原粮的水分和含杂率,可采用一级初清或二级串联初清。 5.3 烘干 5.3.1 根据处理量准备好能够保证烘干作业连续运行所需的进机湿谷;粮温相差 5 ℃以上的不同批次稻谷堆存在一起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均衡粮温。 5.3.2 稻谷允许受热温度(粮温)≤40 ℃。干燥机最高热风温度应符合 LS/T 1205-2002 中 5.3.6.4 的规定。 5.3.3 干燥机进行达到上料位时,启动热风机,微调配风手动或电动闸门,使热风温度由低到高逐渐达到设定值。对进机湿谷预热烘干20 min~30 min 后,开始进入循环或连续作业。 5.3.4 因单机或系统故障造成临时停机时,应关闭故障点前所有联动设备,再关闭烘前仓的排粮闸门,使干燥机停止进粮。关闭排粮电机。停机后,每2 h 应排粮2 min~3 min,预防粮食板结。 5.3.5 烘后水分含量不宜超过安全水分。 5.4 缓苏和冷却 5.4.1 出机粮温:环境温度≤0 ℃时,出机粮温≤+5 ℃;环境温度>0 ℃时,出机粮温≤环境温度+5 ℃。 5.4.2 烘干后稻谷需经冷却后再入仓,避免热粮入仓。 5.4.3 第4-5小时和第10-11小时停机缓苏1小时。 6.1.1 干燥机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介入安全标志所警示的危险区和危险部位;严禁拆装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装置;严禁打开干燥机检修门;烘前仓、缓苏仓、烘后仓及干燥机储粮段不得进人。 6.1.2 高空作业和维修人员应佩戴安全绳和安全帽。 6.1.3 发现热风管道内有火花时,应立即按顺序关闭热风机,检查并消除火花来源。 6.1.4 热风炉停炉后,炉膛温度应降至 50 ℃以下并在通风状态下才能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6.2.1 干燥机应符合GB/T 16714 和 JB/T 13628的安全要求规定。 6.2.2 干燥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电气系统应设置短路、过载、欠压、漏电保护装置及超温报警装置。 6.2.3 系统运行时,电气系统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6.2.4 干燥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停机,排空全部稻谷,清理机内及溜管内粉尘、茎秆等所有残存物。 烘后稻谷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烘后稻谷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值 色泽、气味 正常 杂质含量 (%) ≤2.0 水分含量(%) 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干燥不均匀度 (%) ≤1.0 破碎率增值 (%) ≤0.3 爆腰率增值 (%) ≤3.0 色泽、气味的检验按 GB/T 5492 的规定执行。 杂质含量的检验按 GB/T 5494 的规定执行。 8.4 水分含量 按 GB 5009.3的规定执行。 8.5 破碎率增值和干燥不均匀度 按 GB/T 6970的规定执行。 8.6 爆腰率增值 接取进、出机样品,并在处理后的样品中各抽取不少于3个样品,每个样品中随机选取100 粒完整籽粒,封存放置24h后在正常温度下进行手动去壳,用爆腰检测箱或检测仪检查。稻谷胚乳出现裂缝,或一条裂纹清晰贯穿全粒,或有2条及以上横裂纹,或有纵向裂纹超过全粒2/3。均属爆腰粒。爆腰粒数量占试样总数量的百分率为爆腰率τ、稻谷爆腰率增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τ00 ?τ=τ2-τ1 式中: ?τ——稻谷爆腰率增值,% τ2——烘干后样品爆腰率平均值.%; τ1——烘干前样品爆腰率平均值,%。

Specifications for drying and technology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1
实施
2024-06-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1218  中国好粮油  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LS/T 1535  籼米品尝评分参考样品 LS/T 3247  中国好粮油  大米 LS/T 6116  大米粒型分类判定 湖南好粮油  洞庭籼米 The grain & oil products of Hunan –Dongting indica rice 以湖南好粮油洞庭籼稻为原料生产的大米。 湖南好粮油洞庭籼米粒型分类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粒型要求 粒型 粒长/mm 长宽比 长粒型 > 6.0 ≥ 2.0 中短粒型 ≤ 6.0 

The Grain & Oil Products of Hunan – Dongting indica rice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1
实施
2024-06-15

本标准规定了米粉专用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签、贮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制作米粉的大米。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1350  稻谷  GB/T 1354  大米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18810  糙米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502  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6630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JJF 1070.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以大米为原料经一定工序制成的条状制品,亦称米粉。 适合制作米粉的大米。 指稻谷收获起至被加工成大米用于生产米粉产品前的这段时间 米粉专用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垩白度、直链淀粉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1 米粉专用大米质量指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垩白度/% ≥25 ≥14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23 ≥17 后熟期/月 6-36 加工精度 适碾 不完善粒/% ≤6.0 水分含量/% ≤14.5 杂质总量/% ≤0.25 黄粒米含量/% ≤1.0 互混率/% ≤5.0 色泽气味 正常 4.3.1 原料应符合GB 1350、GB/T 17891或GB/T 18810的规定。 4.3.2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和GB/T 26630的规定。 4.3.3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相关规定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垩白度检验:按GB/T 1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 加工精度检验: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 黄粒米含量检验:按GB/T 5496规定的方法执行。 互混率检验:按GB/T 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 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3规定的方法执行。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同生产日期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 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连续生产三年;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6.1 凡不符合GB 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1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不符合最低等级指标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1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7.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 7.2.2 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凡是采用本文件的专用大米产品,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若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专用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Special rice of rice noodle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6-01
实施
2024-06-15

6.2 外观 6.2.1 内外层各自的颜色应均匀一致,其他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2.2 内外层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气泡、凹陷、杂质以及明显的划伤的缺陷。 6.2.3 端头应切割平整,与管轴线垂直,端部应封口。 6.3 尺寸偏差 6.3.1 长度 含承口长度一般为6 m±0.1 m,其他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2 尺寸 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玄武岩增强复合管的尺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公称内径DN/ID                                      检测方法                      200 300 400 500 600 800  平均内径             195 294 392 495 588 792                      GB/T 8806 层压壁厚             1.3 1.3 1.3 1.6 3.2 3.2  内层壁厚              0.7 0.7 0.7 0.7 1.5 2.1  外层壁厚            0.6 0.6 0.7 0.8 1.3 1.8  接合长度             45 64 74 85 85 118  承口壁厚           符合GB/T 19472.1—2019表5的规定    6.3.3 壁厚   按GB/T8806—2008的规定,将管材沿圆周进行不少于四等分的切割,测量层压壁厚、内层壁厚及外层壁厚,读取最小值。 6.4 物理力学性能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玄武岩增强复合管的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环刚度/(kN/m2)   SN8 ≥8                                        GB/T 9647                         SN10 ≥10                          SN12.5 ≥12.5                           SN16 ≥16                           SN24 ≥24   冲击性能 %                ≤10                                               GB/T14152—2001 环柔性      管材无破裂两壁无脱开,内壁无反向弯曲        GB/T 19472.1—2019 烘箱试验                  无分层,无开裂                               GB/T 19472.1—2019 密度                   ≤1550 kg/m2                                       GB/T 1033.1—2008

Basalt reinforced composite pipe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5-30
实施
2024-06-01

本文件规定了高原有机燕麦生产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种植模式、品种选择与处理、施肥、整地与播种、病虫草害防治、追肥、收获、生产废弃物处理、贮藏、包装与运输、生产档案管理等内容。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of plateau organic oats

ICS
65.020.01
CCS
A011
发布
2024-05-29
实施
2024-05-29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三因”氮肥施用技术的氮肥总量控制方法和分期诊断施用技术。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ree factors' nitrogen fertilizer application technology in rice

ICS
65.080
CCS
A011
发布
2024-05-29
实施
2024-06-29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色泽均匀,呈正常灰褐色,无人为添加色素 1.置于白色瓷盘中,切开肉丸后在自然光下观察组织形态、色泽及杂质情况; 2.按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加热或熟制,分别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外形和性状 形态呈球丸状,大小均匀。质感柔脆、有弹性,手指压后迅速恢复原状;不发粘;表面及丸内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 75.0 GB 5009.3 脂肪(g/100g)                      ≤ 12.0 GB 5009.6 过氧化值1(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蛋白质(g/100g)                    ≥ 12.0 GB 5009.5 淀粉(g/100g)                      ≤ 6.0 GB 5009.9 注1:限冷冻产品。

Teochew Beef Balls

ICS
67.120.10
CCS
A011
发布
2024-05-28
实施
2024-08-28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机插田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的品种选择、杀灭越冬虫卵、培育机插壮秧、带肥带药移栽、增加移栽密度、非化学防控、水肥药科学管理、收获等技术内容。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educing the application of chemical fertilizers and pesticides in mechanically transplanted rice fields

ICS
65.020.01
CCS
A011
发布
2024-05-27
实施
2024-06-01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碳足迹核算的核算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处理、核算方法、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水稻碳足迹的核算活动。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ccounting Carbon Footprint of Rice

ICS
65.020.01
CCS
A011
发布
2024-05-27
实施
2024-06-01

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    水稻旱作 dry cultivation of rice 在旱整地条件下直接播种,全生育期主要依靠自然降水,仅在需水关键时期或遇旱时适当补给水分的全程无淹水栽培管理的稻作方式。 2 园地选择 选择海拔1000 m以下,年均降雨量1200 mm以上,种植三年以内,行距4 m以上的平地及梯地荔枝园。 3 品种选择 选择适宜当地旱作的水稻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要求。 4 种植 4.1  种子处理 选择在水稻上登记的种子包衣剂进行包衣,应均匀一致,包衣后的种子在阴凉通风处晾干。 4.2  施基肥 每亩施腐熟农家肥1000 kg~1500 kg,或商品有机肥200 kg,深翻入土,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525的规定。 4.3  挖穴 播前挖穴,长宽深:20 cm15 cm10 cm,穴距30 cm,松土堆在一边备用,穴离主栽作物树冠滴水线60 cm。 4.4  播种 4.4.1 播种时间 每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入雨季前完成播种。 4.4.2 播种量 杂交稻种子播种用量每亩1 kg~1.5 kg;常规稻种子播种用量每亩1.25 kg~2 kg。 4.4.3 播种 每穴3~5粒,播种后盖土2 cm~3 cm。 5 管理 5.1  除草 出苗前,采用化学方法与薄膜覆盖相结合封草;出苗后,用化学方法或人工除草。幼龄果树树盘1 m内保持清洁,株距间可自然生草栽培。 5.2  追肥 追肥以速效化肥为主。苗4叶期每亩追施尿素和复合肥(N:P2O5:K2O=15:15:15)各10 kg。拔节开始时每亩追施尿素10 kg~15 kg加水溶复合肥3 kg~5 kg。抽穗期每亩追施尿素3 kg加硫酸钾5 kg或使用0.2%~0.3%的磷酸二氢钾进行叶面喷施。肥料应符合NY/T 394规定。 5.3  病虫害防控 主要病虫害种类、为害症状及防治方法见附录A1。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6 采收 达到蜡熟末期至完熟期,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收获后及时晾晒扬净,入库储藏。 7 采后果园管理 收割后稻草覆盖树盘,使用旋耕机处理根系,暴晒后整平。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ice dry cultivation in new litchi orchards

ICS
65.02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5-24
实施
2024-06-10

本标准规定了古蔺高梁产地环境、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收获、 贮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古蔺县行政区划内高梁生产。

Gulin Sorghum Produ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ICS
01.020
CCS
A011
发布
2024-05-21
实施
2024-05-22

本文件规定了浓香型白酒酿酒高粱的术语和定义、指标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和包装、储存及运输。

Sorghum for Deyang nongxiangxing baijiu brewing

ICS
67.060
CCS
A011
发布
2024-05-20
实施
2024-06-01

本文件界定了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建设区域、田块整治、农机化要求、信息化管理设施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的设计、改造和提升。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supporting facilities

ICS
65.020.01
CCS
A011
发布
2024-05-20
实施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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