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科学的几点思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1-27 09:49:35

  一

  相对其他自然科学,我对生命科学有较多关注。当然,诸如分子生物学之类,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但对生态学,多少还能理解一点。

  生态学与哲学已经交融而成为了生态哲学或环境哲学。

  基因概念也被有些学者引入文化哲学而成为文化基因概念,虽然这个概念不一定正确,也未被学者普遍接受,但至少这反映了一种趋向,即生命科学正在向人文社会科学渗透。

  二

  生态学中关于生物与环境的交互作用的观念、物种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观念,这在生态学产生以前,实际上早已蕴含于哲学观念中了,无论是西方哲学还是中国哲学,都早就有与之完全一致的观念。

  还在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6年提出“生态学”一词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根据当时的“三大发现”而得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结论,这个结论已经是有科学依据的哲学结论。我想“生态学”概念也在这个时期被提出来,不是偶然的,它是否是受到了德国哲学(包括黑格尔哲学、马克思哲学)的影响呢?

  三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精神现象也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现象,从而研究精神现象的科学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科学,只是传统习惯上为了把人与自然区分开来,才相应地区分人文现象(包括社会现象与精神现象)与自然现象,这种区分其实只具有相对意义,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这种区别绝对化了,就会导致把人文现象看作是与自然现象无关的东西,从而把人类看作自然界之外的东西,由此必然导致上帝创造人类的宗教观念。

  其实,自然界一切生命的信息都包含在人类生命中,如果把人类生命研究清楚了,一切生命现象就都不难理解了。迄今为止生命科学(Life Sciences)对非人类生命的研究,不过是理解人类生命的一种手段,但这不是唯一的手段,因为仅仅对非人类生命的研究,并不足以达到对人类生命的认识。要达到对人类生命的认识,尚须开展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和人文科学(Humanities)的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对理解人类生命是必要的,而且可以使人们在更高水平上达到对非人类生命的认识。

  四

  人类生命是自然界最复杂的生命现象,所以要揭示生命的奥秘,就是不能不研究人类生命;而要研究人类生命,就是不能把人类生命简化为动物生命,就象不能把动物生命简化为植物生命一样。

  如果科学不承认人类这种生命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特殊之物,而是认为人类生命是自然界生命长期进化的产物,那末,就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人类生命与其他生物的生命之间没有本质的联系,从而就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研究自然生命的生命科学与研究人类生命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没有本质的联系,从而也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生命科学是无关的。

  另一方面,无论自然科学(狭义)发展到多高的程度或水平,只要其仍然是自然科学(狭义),它就无法达到对人类生命的本质的真正把握。要揭示人类生命的本质,不仅有赖于生命科学(狭义)的发展,更有赖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发展。

  五

  科学发展至今,其实上帝造人的宗教观念仍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也影响着科学家的思想,人类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的观念并未完全深入人心,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把人类当作与自然物有天壤之分的非自然物来看待,站在自然科学的立场上傲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科学家,其实是暗受这种传统宗教观念的影响的,从而有意无意地拒斥对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作科学研究。

  当然,传统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也确实受到传统的宗教观念和哲学观念的影响,从而使自己多少脱离自然科学,而仅仅在宗教和哲学层次上去研究人类生命现象,但是这种情况只是说明对人类生命现象的研究水平还比较低下,这是历史的局限性,然而这种历史局限,并不能成为自然科学轻视甚至鄙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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