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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关于2批次婴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

2015.8.07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三阶段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中2批次婴儿配方乳粉检出阪崎肠杆菌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5年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到报告,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365克/罐的“美可高特”牌“配方羊奶粉(1)”和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19日生产的规格为900克/罐的“红果”牌“优尔特智冠婴儿配方奶粉(1)”检出阪崎肠杆菌。

  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致病菌,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阪崎肠杆菌在婴儿配方乳粉中不得检出。

  二、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要立即停止生产,彻底查清污染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立即停止销售、公开召回上述产品,并将2批次产品生产、销售数量和销售流向,报告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在售的各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召回。

  三、各经营单位要对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检查,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及时下架、封存。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流向市场。

  四、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企业立案调查,调查处置情况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凡购买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应停止给婴幼儿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婴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6日

附件
婴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工业园星光路9号天津家福商业有限公司龙城商场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安购物广场地下室配方羊奶粉(1)365克/罐美可高特2015/6/16阪崎肠杆菌(0,检出,0)(n,c,m)(3,0,0/100g)
2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金银滩镇网购http://www.hongguodairy.com(网购地址)优尔特智冠婴儿配方奶粉(1)900克/罐红果2015/6/19阪崎肠杆菌(检出,0,0)(n,c,m)(3,0,0/100g)
注:n指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指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指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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