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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丹:要像抓酒驾一样抓食品安全

2015.9.07


冯丹坚持在擅长的领域内提出专业建议

  人物档案

  冯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面向复杂应用环境的数据存储系统理论与技术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

  检察印象

  作为湖北省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我参加过检察院举办的一些活动,总体感觉这些年在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他们确实做了很多工作。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需要“重典治乱”,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法律监督。

  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多数老百姓包括一些高校教师,其实对法律的了解并不多,建议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上加大力度。

  17岁以高分考入华中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前身),本科、硕士、博士、博导、国家973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一路走来,冯丹称得上标准的“学霸”。对于专业研究的专注和执着,同事说,没有几个人比得上她。

  采访中,记者担心忘情于科研的冯丹心无旁骛,对非专业问题会“没什么话可说”,哪知谈到食品安全问题、“互联网十”的民生开拓空间甚至检察工作等话题,她都侃侃而谈。她说,科研的终极目标也是为了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法治社会的建设,公平正义的守护,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

  科研成果不及时转化,就会变成故纸堆

  记者:您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科研中,如何履行代表职责?

  冯丹:科研确实占用了我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但履行代表职责,我有三个诀窍,一是平时多看新闻,做个“有心人”;二是调研要“接地气”;三是关注自己擅长的领域,不要泛泛而谈。

  记者:两年前您提交了一份“加强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当时是基于什么原因?

  冯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提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肯定要有科技成果转化才有驱动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从事研究工作多年,对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感受比较深。实践中,一些科研人员有好多成果没有及时转化就过时了,挺可惜的。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希望能推动从国家层面制定政策,完善相关法律,让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使其在国家经济建设、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一些作用。

  建议得到了科技部的重视。很快,工作人员向我答复,介绍各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争取了什么样的配套支持,等等。一些地方也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在产业化实施中制定各种优惠政策,从中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进步。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并通过了修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法律是否吸纳了您的建议?您对法律修改有何评价?

  冯丹:这部法修订的最核心一条,是对权益分配重新作了规定,一是成果转化收益全部归完成单位,二是单位要给主要完成人以奖励,从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与原有的法律相比,这已有明显的进步。当初我提交的建议里就有这样一条,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后科研人员的奖励和报酬标准,激励科研人员促进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现在看来基本被吸纳了,对此我感到特别欣慰。

  这次修订从总则、组织实施的方式、保障措施到法律责任,都对原法作了完善和补充,比如说,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政策多变,修改后的法律针对一些关键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让科研人员吃了“定心丸”。

  “互联网+”还有很大的民生空间可以开拓

  记者:“互联网+”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作为信息技术方面的专家,您认为“互联网+”可为老百姓带来哪些便捷和实惠?

  冯丹:互联网已经在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在民生事业发展方面,互联网具有非常广阔的空间,比如政府的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信息化的便捷,少跑“冤枉路”。在医疗健康服务方面,互联网应用的空间也很大,未来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等等,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比较好的了解,比如通过数据分析,系统会提醒你,你的身体可能会患某种疾病,疾病会朝哪方面发展等。

  记者:检察机关如何利用“互联网+”改进工作?

  冯丹:互联网可以成为检察业务对外交流和形象宣传的平台,在案例发布、法律解读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记者:您曾是湖北省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有什么建议?

  冯丹: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惩治贪腐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有两点建议,一是检务公开方面,检察机关还可以更加有所作为,通过公开促公正,进而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二是在法治宣传尤其是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方面,检察机关可以更积极主动一些。

  有些人是知法犯法,但也有部分人因为对法律的具体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警觉,导致触犯法律。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可以让大家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法律红线,是不能踩的。

  科研经费腐败不要夸大

  记者:高校科研经费腐败也是近两年大家比较关注的,有媒体报道个别教授竟用科研经费带妻子到韩国整容,您如何看待?

  冯丹:就我所在的学校来看,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审计和日常监督管理,科研经费腐败是可以有效预防的。个别教授用科研经费带妻子到韩国整容应是个案,究其原因可能一方面与有些学校以前经费管理不规范有关系,另一方面,与一些老师对有关法律的了解不够有关,以为作为课题负责人,科研经费的支出就是自己说了算。

  就我所接触的高校老师来说,绝大多数都没有主观套取科研经费的想法,但个别款项的支出不符合财会管理规定的现象较为普遍,需要加强对高校老师经费管理方面培训。

  自从“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部和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支出更加严格,监督制度更加健全,高校老师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记者:您觉得外界对科研经费腐败有夸大之嫌?

  冯丹: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着腐败问题,但不能夸大化,尤其是不宜给这个群体贴标签,应看主流。当然,检察机关多普法,早预防,及时介入,形成有效威慑,也是很有必要的。

  要像抓酒驾一样抓食品安全犯罪

  记者: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您曾在多个场合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冯丹:民以食为天,现在大家一说起吃就感叹,这也有毒,那也有毒,不知吃什么好。我还是这个观点,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一定要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法,要像抓酒驾一样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其实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为什么还有人照样使用地沟油、瘦肉精?原因就在于大家认为法不责众,于是很多人都在做这个害人害己的坏事。

  记者:您认为关键还是没有严格执法?

  冯丹:只要严格执法,加重处罚,我相信保障食品安全还是有希望的。以前抓酒驾也这样,大家觉得喝点酒之后开车没问题,当时禁止酒驾的法律也有,可是没有严格执行,让大家以为没事。后来执法严了,谁都不敢碰这条红线,还催生了代驾行业,一举两得。

  记者:保卫“舌尖上的安全”,除了执法和司法部门努力外,民众还要做些什么?

  冯丹: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但是严格执法、司法非常关键。刚才听你说,最高检部署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个做法很好。

  当然,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人”,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自我做起,自觉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不滥添加、滥用药,有“保卫”意识,发现问题积极举报,行政机关加强执法,法院积极受理,食品安全乱象还是能治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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