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和马其顿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马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11年召开第三届例会,商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申报单位已和马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3.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马其顿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马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