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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多举措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2015.10.30

   网络食品安全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现阶段的重点方向,浙江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着力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建档等基础性工作。建立从事食品销售网站经营主体数据库是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通过数据库建设工作,摸清全市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交易平台网站和非平台交易类网站数量和分布,明确网络食品专项整治的主体。

   二是指导交易平台网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首先是指导督促交易平台网站建立食品经营主体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确保落实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督促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主动申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次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督促交易平台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公示网站证照信息;对个人提供的身份信息经审核真实有效的,应在其从事食品交易的网页上加载已核实的标记;督促已领取生产经营证照的网络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其三是建立食品经营承诺制度。交易平台网站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对食品规范经营作出具体承诺,明确违反承诺的处理办法。其四是建立食品信息检查监控制度。交易平台网站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对平台内发布的食品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告。其五是建立网络食品抽检制度。开展平台上销售食品的质量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将相关信息在平台页面或经营者店铺页面上予以公布,并及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告。其六是建立网络食品召回制度。发生食品安全隐患需要召回的,交易平台网站应积极配合,及时告知和协助网络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其七是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制度。在平台页面上传政策文件,督促平台内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不得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开展平台内网络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自律能力。

   三是开展辖区内团购网站和企业自建食品销售网站的经营资格检查。督促网站经营者严格审查网站所销售食品供应者的主体身份、经营资格、商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建立所销售食品供应者的主体身份和所销售食品信息的登记档案,保证所销售食品可溯源。

   四是切实加大网络经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积极主动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违法线索,加大查办力度。

   五是加强网络消费引导。大力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品牌消费、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把保护网络食品销售商标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与消费者维权相结合,加强网络食品信息公示、溯源监管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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