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16〕170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规定执行。对抽样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报送总局食监三司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抄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严格工作时限。...
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流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配工作机制》《食品承检机构监督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二是统一抽样队伍形象。为抽样人员配发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服—蓝马甲,打造全新的食品安全抽样队伍形象,组织多家媒体对抽样人员全新形象进行广泛报道,让市民感受到食品安全抽检就在身边,受到市民广泛认可和好评。三是创新运用云存证技术。...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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