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一)驻济省属事业单位。 1.养老保险 (1)驻济转制单位,其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登记和管理。转制单位先按规定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再注销转制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 ...
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险衔接方面,转制单位转为企业后,按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个人账户等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1日前在编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4年10月1日至转制单位转企前,应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
1待遇不变,覆盖面扩大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共同构成了“五险一金”。这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基本保障性待遇,也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对于劳动者来说,两险合并则意味着未来“五险”可能变成只有“四险”。...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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