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3731:2007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8-03-31,并于 2008-03-31 实施。
BS EN 13731: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85 消防救生、辅助工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160 急救,13.220.10 灭火。
* 在 BS EN 13731:2007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起重气垫系统的要求,其预期操作是通过压缩空气充气,主要用于消防和救援服务。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组件的起重气垫系统: ——软管组件和接头; ——监管机构; ——控制装置; ——压力指示器; ——安全阀; ——起重气垫。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在 -20 °C 至 55 °C 环境温度下运行的起重气垫系统。 本欧洲标准涉及起重气垫系统在按预期使用以及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在调试、操作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参见第 4 条) 。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起重气垫系统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欧洲标准没有规定以下方面的附加要求: a) 在恶劣条件下运行(例如极端环境条件,例如:温度超出-20°C至+55°C范围、腐蚀性环境、热带环境、污染环境、强磁场、潜在爆炸性环境);注 1:如果预计在恶劣条件下使用起重气垫系统,则买方和制造商应在订购时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应进行额外的风险分析。 可能需要额外的措施和额外的使用信息。 b) 由非设计为起重气垫一部分的设备处理或运输起重气垫系统的任何方式直接产生的风险; c) 为特殊用途而制造的起重气垫系统,例如需要特殊冲程运动的人员举升或重型恢复; d) 由压缩空气源引起的任何危险,手动操作的气泵除外。 注 2:当源来自空气压缩机或加压气缸或其他类似源时,假定该源符合适当的欧洲标准或法规。 本欧洲标准不涉及噪音,因为噪音不被认为是重大危险。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CEN 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起重气垫系统。
根据修正案,玩具必须符合三项安全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标准;儿童产品要求符合特定的欧洲(BS EN)、美国(ASTM)、澳大利亚(AS)、澳大利亚/新西兰(AS/NZS)联合标准或国际标准(ISO)。 2011年12月30日,香港政府在公报上公布了《玩具和儿童产品条例》(表1和表2的修订版)通知2011。通知更新了两项玩具的安全标准和八类儿童产品的部分标准。...
本产品的设计制造严格按照欧盟标准EN12845的要求,且其性能符合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旋流防止器适用于化工、能源、水工程等领域,特别是在消防取水池(箱)中使用,能保证有效容积被全部利用,提高消防水池有效利用率,减少死水区,实现节地要求。救援时,消防用水能得到z大限度的使用。...
本产品的设计制造严格按照欧盟标准EN12845的要求,且其性能符合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旋流防止器适用于化工、能源、水工程等领域,特别是在消防取水池(箱)中使用,能保证有效容积被全部利用,提高消防水池有效利用率,减少死水区,实现节地要求。救援时,消防用水能得到z大限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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