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所有类型液泵承压部件的水压试验程序,包括 EN 809:1998 范围内描述的构成泵组的任何辅助设备,但以下情况除外: EN 范围内的家用水泵60335-2-41:1996 或 EN 60335-2-51:1997; EN 1151:1999 范围内的家用循环泵;带底漆的消防泵符合 EN 1028-1:2002+A1:2008 和 EN 1028-2:2002+A1:2008 范围;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低于 0.1 bar 的泵部件。
包括在不同压力下对泵内不同区域进行水压测试的要求,这些区域承受不同的允许最大工作压力。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发布后投放市场的泵和泵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