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179 条与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相关的标准,共 79

本标准实现了引言中的条件f)和条件g)。它规定了请求访问实体和授权允许访问实体之间的三种签名鉴别方式: a)通过诸如口令的个人鉴别信息(PAI)对用户进行鉴别; b)通过用户唯一密钥对用户进行鉴别; c)通过节点唯一密钥对节点进行鉴别。 本标准使用对称(密钥)算法,在对称算法中请求方和授权方使用相同密钥。 第6章给出了一个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协议实例,可在实例中获得互操作性。附录A描述了本标准存在的一些局限性。附录B描述了本标准技术指标的一些局限性。

Banking and related financial services- Sign-on authentication based on symmetric algorithm

ICS
03.060
CCS
A11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7-12-01

本标准的内容为国际证券识别编码提供了统一结构。它应用于所有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的交易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注册发行的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的国际识别码(ISIN),规定了中国ISIN码的编码规则、编码分配、编码注册机构、信息及查询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发行人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并在中国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场外市场以及境外资本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适用于发行人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并且在本标准实施前已经分配了ISIN识别码的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发行人注册地在中国境外,并在中国境内的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

Securities and related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identification numbering system

ICS
03.060
CCS
A11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7-12-01

本部分详细说明、定义和阐述了目前使用的数据段及数据元的术语、表示法和不久将使用的金融机构间的资金转账支付交易定单的描述、处理和格式。另外,用于电子资金转账报文的数据段及数据元通用集以逻辑功能组(数据段)为序,可作为资金转账报文的基本格式。 可靠信息的表述是成功处理资金转账报文的关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本部分把提供这些可靠信息的数据段和/或数据元定义为强制性的。在某些情况下,强制的数据段和/或数据元必须总是出现在报文里(例如:数据段一金额;数据元一交易金额)。在标准中,属于此类的数据段和数据元被规定为ME(明确强制的)。在其他情况下,数据段和/或数据元或者出现在报文里,或者可以从报文里的另一个强制数据段和/或数据元推导出,或者可以从系统使用过的处理协定推导出(例如:数据段一受益人的金融机构)。在本部分中,这些数据段和数据元被规定为MI(未明确强制的)。 另外,在报文中的下列术语适用此规则,即:必须至少包括名称与地址或标识符(如账户标识)数据元。 指令人 指令人金融机构 指示金融机构 中间金融机构 受益人金融机构 受益人 发送方代理行 中间偿付金融机构 接收方代理行 由于资金转账报文的接收行有义务说明和理解通过多种服务或系统接受的资金转账报文的整体意图和涵义,因此本部分中的数据元是从接收方角度来定义的。

Bank telecommunication.Funds transfer messages.Part 1:Vocabulary and universal set of data segments and data elements for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messages

ICS
03.060
CCS
A11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7-12-01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银行帐号(IBAN)的构成要素。以便于在金融领域以及其他行业进行跨境数据交换时的数据处理工作。 IBAN是为自动化处理而设计的。但在适宜的情况下,它还可以便捷地应用于其他介质的信息交换之中(如纸质文件的交换等)。 本标准没有规定实施本标准所涉及的内部进程、文件组织技术、存储介质、文字等。也不用于推进网络内部的信息处理进程,只用于系统(网络)间传输文本数据。

Banking and related financial services.International bank account number(IBAN)

ICS
03.060
CCS
A11
发布
2006-09-18
实施
2007-03-01

本标准规定了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以下简称鉴别仪)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现金收付时自动鉴别人民币伪钞的系列产品。

Counterfeit RMB--Banknote discriminating device

ICS
03.060
CCS
A90
发布
1997-10-05
实施
1998-05-01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提升银行业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银行碳中和网点示范点建设,推动金融机构自身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提供了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绿色金融服务、碳管理、监督与改进等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新建、装修和运营管理。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arbon neutralization bank branche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4-16
实施
2024-05-01

本文件提供了对科创金融专营组织实施评价有关的产品业务、目标客户、风险控制、组织人才、考核激励等要素的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对科创金融专营组织的评价管理。

Evaluation Guideline for Science-Technology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27
实施
2024-03-27

转型金融是为推动经济社会整体向可持续发展转型提供的金融服务,其目的是为高碳的经 济活动向低碳转型提供融资,支持高碳产业向低碳、零碳排放转变,缓解气候变化的矛盾。转 型金融作为传统绿色金融的延伸,有助于我国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以金融力量服务 经济高质量发展。 《化工产业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规范》不仅可以引导化工行业企业朝着绿色、可持续发 展方向发展,对环境友好型企业予以更多支持,推动化工行业实现“双碳 ”目标,促进化工行 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科学 、客观地进行风险评估和资信评价, 确保资金支持更加有效地用于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基于国内外转型金融框架的原则制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规划布局, 以及化工行 业发展特点,对照国家、地方、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南,设定涵盖化工产 业转型融资主体界定标准, 明确低碳转型支持路径及指标要求,力争有序、科学、高效引导金 融机构支持化工企业开展低碳转型活动,加快化工行业向绿色化发展,推动化工行业完成碳达 峰 、碳中和重点任务。

Specificationsfor conformity and assessment on transition financing cntity of chemical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25
实施
2024-04-25

1.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模式 为保障金融精准服务绿色消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本指南对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主要对象、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以及绿色消费范围界定约定如下。 1.1 适用对象 1.1.1 主要服务对象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个人。 3.未列入反洗钱反欺诈监控名单的个人。 1.1.2 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和产品 服务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构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消费金融、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信托等持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是指上述机构依法合规围绕绿色消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绿色消费贷款、绿色消费保险、绿色消费理财、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各类金融产品。 1.2 绿色消费认定原则 1.2.1 消费行为真实有效可溯源、可查询。 1.2.2 认证对象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认证范围。 1.2.3 认证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2.4 跟踪认证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实现。 2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操作流程 2.1 绿色消费认定流程 绿色消费界定将分为“产品”与“场景”,并提供可结构化组合判定的应用流程。其中, (1)绿色消费产品是指:(a)消费标的为实物产品;(b)产品具有环保、绿色、能效等官方认证可查验、可追溯的标签; (2)绿色消费(服务)场景是指:(a)为消费实物产品而发生的服务,或消费对象直接为消费性服务;(b)(服务)场景中出于环保、绿色、可持续等产生较低(更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选择。 从“产品”和“(服务)场景”两个维度将绿色消费行为结构化组合为“红/黄/绿”三类: 1.红色:两类。非绿产品消费,且消费过程中无绿色服务行为;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但无绿色服务行为内容。 2.黄色:两类。非绿产品消费,但在消费产品过程有主动绿色服务行为的;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消费场景中有主动(但未被标准化认定)绿色服务行为。 3.绿色:两类。绿色标签产品消费,且在消费过程中有绿色服务行为的;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消费场景中有符合《金融服务绿色消费识别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见附表)认定的绿色消费行为。 2.2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操作流程 2.2.1 金融机构 1.确认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目标用户和数据需求。确认绿色消费目标用户和绿色消费认定数据需求,并与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建立数据沟通。 2.启动绿色消费基础认定。金融机构可依据从“产品-(服务)场景”的判定形式,参照《分类表》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红黄绿”分类判定。 3.开展绿色消费数据应用。依据金融机构自有数据或合规条件下由消费平台和/或商户提供的第三方数据,对消费者消费行为进行审查与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低碳标签验证、标签等级评价、(服务)场景行为的低碳成效分级等;并在相关消费经审查符合《分类表》后,进一步生成标准化绿色消费积分或适用等级。 4.开发绿色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依据绿色消费实践成效,金融机构可联合消费平台和/或商户试建立并记录用户绿色消费积分、绿色信用情况等,并创新绿色消费券、绿色消费信用贷等金融产品;同时,通过“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长江绿融通”)将绿色消费金融相关数据按月报送人行重庆市分行。 2.2.2 消费平台和/或商户 1.梳理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合作试点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在基于用户数据隔离与保密前提下,可梳理既有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和其他衍生数据的可得性。 2.建立绿色消费数据指标体系。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在既有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基础上,可依据金融机构绿色消费认定数据需求建立绿色消费数据指标体系。 3.数据应用与绿色消费金融模块开发。可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绿色消费行为数据共享平台和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数字化设施,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可交叉比对用户绿色消费行为数据与机构绿色消费金融开发服务。 3 激励约束 3.1 加大绿色消费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以重庆市主力消费产品和场景为中心,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适度优惠政策支持消费者开展绿色消费。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绿色消费积分/信用管理系统、研究绿色消费生态足迹、创新绿色消费金融产品等支持举措。 3.2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差异化绿色消费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于目标消费者时,可结合自身实际,依据个人绿色消费判别等级、账户积分和信用评价提供利息补贴、授信额度、服务效率、绿色理财认购等差异化金融服务。 3.3 加快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设 联动消费平台、线上线下商户、全产业链供应商实现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完善绿色消费金融数据框架;推进绿色消费金融标准建设、绿色消费金融信息平台建设等综合行动。 3.4 推动绿色消费数字化监管评价 以“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为基础,探索建设绿色消费可视化数据标签,开展绿色消费金融数据监测,实现消费者、标签认证机构、消费平台、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多主体视角下对产品/(服务)场景生态足迹采集、审验、追踪等信息透明度、评价、应用和监督管理的需求。 3.5 将绿色消费金融纳入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在倾斜激励金融机构发挥绿色消费引导力量的同时,探索将绿色消费金融纳入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3.6 避免“漂绿”“洗绿”等风险行为 对不符合绿色消费认定(包含但不限于虚假绿色消费行为、伪造标签等),但享有相关激励/优惠政策的消费者或消费平台,其后续相关行为将连续3年不再纳入本指南对绿色消费的认证。

Financial service guideline for Chongqing green consumption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19
实施
2024-03-19

本文件给出了科创企业的认定与评价原则,认定指标、评价指标和评价过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为政府部门制定科创企业支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制定科创金融业务政策制度、提供金融服务提供参考。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ve enterprise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15
实施
2024-03-15

BS ISO 18774 Financial Services - Financial Instrument Short Name (FISN)

ICS
03.060
CCS
发布
2024-03-08
实施
2024-03-08

本文件提供了纺织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与目录应用管理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识别纺织行业转型金融支持范围,分别提供政策工具与金融服务。

Taxonomy of Economic Activities for Transition Finance in Textile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22
实施
2024-02-22

本文件规定了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背景下银行网点点位环境建设、服务建设、亲民建设、应急建设等内容。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ank Business Outlet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18
实施
2024-02-18

BS ISO 17442-3 Financial services -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LEI) - Part 3: Verifiable LEIs (vLEIs)

ICS
03.060
CCS
发布
2024-02-13
实施
2024-02-13

本文件提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转型贷款相关业务过程中有序开展各项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应用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服务于企业低碳转型的转型贷款业务流程。

Standard of Transition Loans Implement in Banking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04
实施
2024-02-04

本文件适用于地方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地方派驻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个主体,用于汇集多方的绿色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Basic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inance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04
实施
2024-02-04

本标准规定了金融机构报送标准化监管数据的报送要求及报表采集规范等内容。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Financial Regulatory Data Submission in Jiangxi Province

ICS
03.060
CCS
J661
发布
2024-02-01
实施
2024-02-01

本文件规定了铜产业转型项目分类的总则,以及分类。

Taxonomy of Activities supported by Transition Financial for Copper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1
发布
2024-02-01
实施
2024-02-01

Socialized service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financial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060
CCS
A 11
发布
2024-01-25
实施
2024-02-25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服务过程 5  职业道德 6  职业能力

Financial Philanthropy Advisor

ICS
03.060
CCS
J694
发布
2024-01-19
实施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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