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657 条与 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蒸汽机 相关的标准,共 44 页
本部分规定了项目投标和签定合同期间,承包商在其承担的技术和合同责任的全部供货范围内,应提供的信息资料。
Gas turbines - Procurement - Part 7: Technical information
本标准为采购方提供向制造商采购燃气轮机装置包括联合循环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时所需的技术资料。由于燃气轮机的实际运行模式有很大的差别,本标准(有关部分)对运行模式进行明确分类,各类运行模式都有相应的标准额定值,这些额定值是基于ISO标准环境条件制定的。 本标准对投标时所必需满足的各种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提出了依据,在可能情况下还给出了确定这些要求是否已被满足的标准。本标准不涉及燃气轮机安装时所必须遵守的国家或地方的法律和规定。 本标准对所涉及到的燃料和其他问题,例如用户及制造商双方应提供的资料制作了规定,但并不意味包含了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每台燃气轮机的安装部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制造商与用户之间应进行技术协调,以保证所供应的设备互相配合,当由几个制造商共同供应设备时更须注意。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燃烧系统的开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以及闭式循环、半闭式循环和联合循环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对于采用自由活塞式燃气发生器型燃气轮机或具有特殊热源(如化学流程、核反应堆、增压锅炉等)的燃气轮机,本标准也可作为依据,但需作适当修改。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机、建筑机械、农业和工业牵引机械及汽车上采用的燃气轮机。
Gas turbines.Procurement
Gas turbines—Procurement—Part 2:Standard reference conditions and ratings
Gas turbines—Procurement—Part 1:General introduction and definition
本标准提出了在燃气轮机领域内使用的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开式循环(使用常规燃烧系统)、闭式循环、半闭式循环及联合循环燃气轮机。
Gas turbines--Vocabulary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进水阀门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标志、包装等内。 单机容量为3000kW及以上; 其水轮机为混流式、冲击式时,转轮名义直径1.0m及以上; 其水轮机为轴流式、斜流式、贯流式时,转轮名义直径1.4m及以上。 抽水蓄能可逆式机组和小于以上范围的水轮发电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潮汐发电机组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
Basic specifications of automatic control components (devices) and their related system for hydroturbine-generating sets
本标准规定了燃机设备中配套采用的电气设备应满足的技术要求,为电气设备的采购选型提供原则指导和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用燃机设备。机械驱动用燃机设备也可参照本标准,但不适用于直接驱动运输工具(车辆和船舶等)动力用的燃机设备。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ightweight gas turbine electrical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辅助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轮机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和使用。 本标准涉及的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润滑油、压力油、燃料供给、雾化空气、起动、冷却、加热与通风、防火、清洗、进排气、传动等系统。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gas turbine auxiliary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的压气机、燃烧室、透平在总装配中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或箱装式发电用燃气轮机,其它类型的燃气轮机可参照采用。
Assembl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gas turbine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和性能要求、保护系统的保护功能和保护装置及其试验和维护要求,以及对电气设备和数字控制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轻型燃气轮机,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的依据。
Control and protective system for light weight gas turbine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动力装置的验收试验方法,以确定或检验燃气轮机动力装置的功率、热效率等主要性能参数及其它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燃烧系统的开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也适用于闭式循环和半闭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经过适当的修改也可适用于其它热源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燃气轮机和正在研制中的燃气轮机。
Gas turbines. Acceptance tests
本标准主要是为用户提供向制造厂采购燃气轮机及辅助设备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由于燃气轮机的运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标准额定功率等性能必须与规定的各种运行方式(包括年运行时间及年平均起动次数)相联系。标准额定功率等性能应在符合标准参考条件时达到。 在招标时,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应满足环境和安全方面的各种要求。本标准为此提出了依据,并给出了检查环境和安全保护的要求和方法,但没有涉及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必须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本标准涉及到的燃料和其他问题,对用户与制造厂双方应提供的资料作了规定,但每个合同应结合具体情况补充有关资料。制造厂与用户之间必须进行技术协调,以保证所供应的设备互相配合,当由几个制造厂共同供应设备时更须注意。 注:本标准所用的“制造厂”这一术语指的是燃气轮机制造厂或是合适的责任承包者。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常规燃烧系统的开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以及闭式循环和半闭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 本标准在作适当的修改后,也适用于自由活塞燃气轮机和具有特殊热源(如化学流程、原子反应堆、增压锅炉等)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动力装置、建筑机械、农业和工业牵引机械及汽车用的燃气轮机。
Gas Turbine Procurement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噪声的技术要求,还规定了装置噪声测量与数据处理的方法以及测量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也适用于联合循环动力装置或其中的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本标准不适用于运输工具用的燃气轮机。
Gas turbine-Noise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以下简称燃机)的17个辅助系统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不同工作状态下构成系统所需之构件,是供需双方进行技术协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舰船和机械驱动用的燃机。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light weight gas turbine auxiliary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以下简称燃气轮机)及其成套设备在运输与安装中的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机械驱动用的开式循环的燃气轮机及其成套设备。
Light weight gas turbines preparation for shipping and installation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气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的选用原则和基本要求,并提供了一般说明;明确了这些燃料在储运和使用中相应的技术处理和必要的安全考虑。本标准是轻型燃气轮机采购所必需的技术资料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舰船和电站所用的轻型燃气轮机。
Applied specification of fuels for light weight gas turbine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以下称汽轮机)安全监视装置的保护监视项目及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机本体安全监测装置的设计、配套选型与出厂调试。其他类型汽轮机亦可参照执行。
Specification for steam turbine safety monitoring devices
Automatic steam traps—Test methods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以下简称燃气轮机)使用与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驱动机械用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为编制燃气轮机的使用与维护实施细则提供依据。
Light weight gas turbin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