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72 一般灯具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737 条与 一般灯具 相关的标准,共 50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用于室内或室外的、串联或并联以及串并联白炽灯组合的灯串的安全要求。 注1:圣诞树灯串是配用串联或者串并联灯灯串的一个例子。 为雪道或散步廊照明的灯串是配用并联灯灯串的一个例子。 注2:装有插入式灯座的灯串,应用本部分相应的要求。 注3:在有些国家里,“chains”一词用“strings”代替。 注4:使用非标准灯的灯串(例如:插入式灯),灯被看作是灯串的一部分,且包括在内进行试验(若有的话,在证书里面)。

Luminaires.Part 2-20:Particular requirements.Lighting chains

ICS
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8-04-11
实施
2009-01-01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 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 19510.5和 GB 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

Luminaires.Part 2-22: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for emergency lighting

ICS
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8-04-11
实施
2009-01-01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带钨丝灯用内装式变压器或转换器、电源电压和输出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Ⅰ类和Ⅱ类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要与引用的GB 7000.1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的本部分不适用于Ⅲ类灯具。 为了满足本部分的要求而使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变压器或(SELV)转换器不是必须的。但这种变压器或转换器可以满足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Luminaires.Part 2-6: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with built-in transformers or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ICS
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8-04-11
实施
2009-01-01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作为光源的台灯(以下简称灯具)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读写照明场所类似于家庭、教室等地方使用的台灯。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table lamps for paper task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2008-01-04
实施
2008-09-01

本部分规定了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 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本部分要与GB 7000.1的有关章一起使用。 下述情况下,本部分不适用 —因节日或庆祝活动的需要,作为附加的装饰性要素特别放置在临时装饰结构中的可移式灯具; —结合了一个插头的低照度背景灯具,例如,一个插入装置的组成部分; —用电池的灯具或不与主电源直接连接的灯具; —玩具; —为成人设计或明显是成人使用的灯具; —在可移动罩子上带有人物或动物(造成或图形)的二维图形的灯具

Luminaires.Part 2-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Portable luminaires for children

ICS
29.140.40;97.200.50
CCS
K72
发布
2007-11-12
实施
2009-01-01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l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条一起阅读。 GB 7000的其他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 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的安全(电的、热的和机械的)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因此本部分不涉及。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ll.3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 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 与试验,并被GB 7000其他部分的具体技术要求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 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其他部分确定范围内特定类型的灯具。 GB 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些必要的 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其他部分 规定。GB 7000其他部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系列内的其他部分。 GB 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出现“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语句时,其意 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其他部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的该章的所有要 求都适用。 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相关部分的要求, 当GB 7000与IEC 60079有矛盾时,优先考虑IEC 60079的规定。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光 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要关注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 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考虑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进步,标准包含了以不断改善为基础的修订件和修改件的内容。 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衍生的标准中声明覆盖了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的产品。在这 些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2007-11-12
实施
2009-01-01

GB 7000系列标准本部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 ——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 ——隧道照明; ——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 并且这些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uminaires for road and street lighting

ICS
29.140.40;93.080.30
CCS
K72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部分规定了投光灯具的特定安全要求,适用于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投光灯具。 本部分与GB 7000.1有关章一起使用。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loodlights

ICS
29.140.40;93.080.30
CCS
K72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GB 7000系列的本部分规定了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的要求,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包括IEC 60357规定的357-IEC-3155低气压卤钨灯或特制光源在内。 本部分应与GB 7000.1一起使用。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hoto and film luminaires(non-professional)

ICS
37.040.99;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适用于用二极或多极导体将灯具连接到电源的导轨系统,包括带接地装置(Ⅰ类)、每根导体额定电流不超过16A、而且极间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的导轨系统,或者不提供接地(Ⅲ类)、每根导体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5A、额定安全特低电压不超过25V的导轨系统。导轨系统可以提供灯具的机械支承。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成普通室内使用的导轨系统,导轨安装在、或嵌装在、或悬吊在墙上和天花板上。这些导轨系统不打算在经常会出现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如船舶、汽车等等,也不打算在恶劣场所使用,例如可能会发生爆炸的危险场所。 本标准应与引用标准GB 7000.1一起使用。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supply track systems for luminaires

ICS
29.140.40;29.120.20
CCS
K72
发布
2003-09-01
实施
2004-02-01

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要求。并联的灯具由自由悬吊连续支承的导体或型材供电。系统输出电路的电流不超过25A。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xtra low voltage lighting systems for filament lamps

ICS
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3-09-01
实施
2004-02-01

本部分规定了需要限制外表面温度灯具的要求,灯具的使用场所没有爆炸的危险性,但灯具上有可燃性粉尘堆积的危险性。灯具使用光源的电压不超过1000V。 本部分的内容不涉及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下使用的灯具。 可能被可燃性粉尘覆盖的灯具的特殊温度限值适用于诸如处理或储藏纺织材料的场所,以及诸如颜料粉、木屑、谷物碎末、面粉和纺织碎屑等可能大量堆积的地方,但这些地方不存在爆炸的危险性。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uminaries with limited surface temperatures

ICS
29.140.40
CCS
K72
发布
2003-09-01
实施
2004-02-01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型式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看作对任一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规定。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 7000.l中第…章要求”句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光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安全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生的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厂或标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luminaire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2002-11-29
实施
2003-08-01

本标准规定了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钨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GB 9706.1的2.2.15中规定的含有光源的医用电气设备。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uminaires used in clinical areas of hospitals and health care building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通风管道或设有通风的孔隙(强制通风)的通风式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管形荧光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V。本标准与GB 7000.1-19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一起阅读。 应注意的是,本标准只规定了通风式灯具安全方面的要求,没有规定性能方面的要求。 注: 1 本标准中的“通风”和“通风的”是指强制通风。 2 本标准没有对使用钨丝灯和除管形荧光灯以外的气体放电灯灯具提出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air-handling luminaire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的室内外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本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阅读。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television,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outdoor and indoor)

ICS
29.104.01
CCS
K72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为光源的固定式灯具的要求。本标准与GB 7000.1一起使用。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1999-12-30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本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ICS
CCS
K72
发布
1999-12-30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的嵌入式灯具的要求。本标准内容不涉及空调具。本标准不适用于空调灯具或液体冷却式灯具。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recessed luminaire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1999-12-30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灯和使用时握在手中的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和管形荧光灯。本标准应与GB 7000.1有关章节一起阅读。 可用诸如蝶形螺丝、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圆桶内部之类的灯具,均在本标准涉及的范围内。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handlamps

ICS
29.140.01
CCS
K72
发布
1999-12-30
实施
2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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