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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 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冢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 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8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470.1~14470.3-93 和 GB 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95)》,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执行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Comprehensive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本标准按年限和区域分别规定了水泥厂各排放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水泥行业矿山开采与现场破碎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plant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1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kiln and furnace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规定了第Ⅲ时段火电厂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焦炉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ke oven
Standard of smoke and dust emission from boiler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若干规定》,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体以及地下水体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排放污水和废水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Integrated waste 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Standard of smoke and dust emission for boiler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Cement Industry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Coal-based activated carbon industrial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Cement Industry
Gas and oil emission controls and limits at gas stations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atering industry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和城市建筑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ust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Aquaculture tail water discharge standards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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