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443 条与 污染物排放综合 相关的标准,共 30 页
本标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分析、实施与监督 等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500 m3/d以下规模(不含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Discharge Limits of Water Pollutants from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工业,包括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熟料)生产、水泥粉磨、散装水泥转运、水泥制品生产等,以及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运行控制、监测监督,以及现有水泥生产设施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非金属矿开采和粉体加工,建筑砂石骨料开采和加工中污染物的控制参照执行本文件。
Pollution Control Standards for Cement Industry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Stationary Gas Turbin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in township health centers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 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 为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Comprehensive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Electroplating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
本标准适用于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锰渣渣场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
Manganese Industry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水质净化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污水或初期雨水等处理设施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Specifications for effluent water quality of water purification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非发电锅炉。使用型煤、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煤矸石、水煤浆、重油、渣油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轻柴油、醇基燃料(如甲醇、乙醇)等其他液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Boiler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和河北省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cement industry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flat glass industry
理发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对理发场所经营单位复工的卫生监督检查也可参照执行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barber shops to resume work du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eriod of the new crown pneumonia epidemic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70KW以上的热水锅炉、各种容量的汽水两用锅炉、热风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拋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重油、渣油、轻柴油、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等其他液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in Chengdu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以及65t/h以上非发电蒸汽锅炉,以燃油、燃气、燃生物质为燃料的各种容量的蒸汽锅炉(含发电);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Boiler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橡胶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与分析方法、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现有再生橡胶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再生橡胶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同时也适用于独立胶粉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for Recycled Rubber Industry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现有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燃煤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燃料或以煤为主掺烧其他燃料的发电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除农村生活排水小于500m3/d以外的一切排水单位水污染物排入受纳水体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放、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的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颁布后,新制修订或修改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或全部严于本标准污染物控制限值的,从严执行相应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型、行业型、流域型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地方型、行业型、流域型排放标准要求。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术语与定义、要求和废水循环利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生产企业废水的回收循环利用。
Standards for waste water recycling in stone production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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