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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00-6699-117转1000

  网上业务委托流程

  一、用户注册

  1、提供贵公司网上委托检测业务授权书原件一份(模版见附件),并随授权书附手写签名,以便我方制作电子签名;

  2、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注册用户应为授权书被授权人。为保护贵公司信息,未经授权的人员不能通过注册审核,取消授权的人员取消帐号;

  3、提供贵公司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我单位工作人员核实信息一致后,通过审核,完成用户注册。

  二、信息录入

  1、委托人在检测信息录入页面填写:“委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单号”等带*号的必填项,其它项按实际情况填写;

  2、样品信息录入页面填写:“样品名称”等带*号的必填项,其它项按实际情况填写;

  3、多组样品多次添加并重复步骤2,一组样品对应一份报告;

  4、信息录入结束,经检查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5、邮寄样品及检测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注明网上委托。

  三、信息确认

  我单位工作人员收到邮寄样品后,对录入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并返回,同时短信提醒网上确认;

  委托人收到短信后,登录网站核对委托信息,包括委托的项目,采用的标准等。信息将最终反映在报告上,请仔细核对。核对后可以选择签字确认,也可以选择退回并注明修改要求。

  四、汇款并出具检测报告:

  按照委托协议金额付费后,我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信息查询

  可在您的“在线委托管理系统”界面下查询报告进度,查看报告和历史订单。

  七、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贵公司网上业务委托联系人及相关信息变更的,须向我单位及时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信息,以便我方对信息进行变更;

  3、注册用户信息及密码请妥善保存。

  4、授权书邮寄地址:浙江省海盐县盐北路211号,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部收,0573-8616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