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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调整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2023.5.18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305/t20230518_1030385.html

名  称

关于同意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调整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135

  分  类大气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5-18

  文  号大气函〔2023〕14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调整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配额核发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按照调整后配额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3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特此函复。

  附件: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3年5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HCFCs

品种

调整前

生产配额

调整前

内用生产

配额

调整后

生产配额

调整后

内用生产

配额

1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

HCFC-22

10714

866

9714

866

2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HCFC-22

834

661

1833

490

3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HCFC-22

39176

28431

31176

18714

4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HCFC-22

8291

6574

16291

16291

5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HCFC-123

2210

432

2210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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