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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本采集手册(四)

2021.4.26

三、标本保存和运送

标本保存和运送是检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采集的标本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检验结果受或大或小的误差,因此必须正确掌握标本保存和运送。

(1) 采样后须立即送检的常规项目:血氨、血沉、血气分析、酸性磷酸酶、乳酸以及各种细菌培养,特别是厌氧菌培养。

(2) 采样后0.5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血糖、电解质、血液细胞学、体液细胞学、涂片找细菌、霉菌等。

(3) 采样后1~2 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各种蛋白质类、色素类、激素类、脂类、酶类、抗原、抗体测定等。

(4) 采样后2h以上才能送检者,则常对标本采取必要的保存手段。对血糖或乳酸可直接分离血清后冷冻保存,或用NaF作稳定剂2~8℃密封保存;K+
必须分离血清后密封2~8℃存放;ACP须加稳定剂后分离血清冷冻保存;对其他一般项目,可加盖密封后直接2~8℃存放,但血沉和细胞学检查不能采用此方法。

(5) 标本保存1个月:一般对检测物分离后,-20℃存放。
标本需长期保存(3个月以上者):对检测物分离后(包括菌种) -70℃保存,还应避免反复冻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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