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四川企业在提交给商务部的材料中表示,日本等国正在“多手段、多渠道”获取国内的稀土资源。

  然而,日本的隐蔽手段已引起我国稀土行业的注意。

  一位权威稀土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今后,国家将严控稀土制品出口,尤其是稀土初级加工产品的出口。

  “今后在各种稀土合金中,稀土含量10%以上的都应接受严格检查。”该人士表示。

  实际上,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已在严控稀土制品出口上采取初步行动。

  2010年9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63号公告,自2010年11月1日起,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其中,多晶硅、废碎玻璃等22种商品禁止出口,热压铁块、铸铁废碎料、废汽车压件等22种商品禁止进出口。

  广东一家稀土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新禁令对稀土走私渠道是一道紧箍咒,比如,钕铁硼合金已禁止出口,而钕铁硼合金中含有丰富的中重稀土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