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ISIS系统提交复审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20日下午4:00。

  (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在ISIS系统未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4.项目申请人以本人或主要参与者被他人假冒签名为由提出的复审申请(该类情况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投诉和举报)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相关科学部通知复审申请人。

  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