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首先,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引导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子基金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发掘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科技企业成长价值,提供增值服务,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其次,这对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导子基金投资,可以加速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同时,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创新了财政科技支持方式。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建立中央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的联动机制,引导社会资本集聚并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