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关于氯化琥珀酰胆碱的使用注意事项

2022.11.22

  1、不具备控制或辅助呼吸条件时,严禁使用。

  2、忌在病人清醒下给药。

  3、严重肝功能不全、营养不良、晚期癌症、严重贫血、年老体弱、严重电解质紊乱等患者慎用。

  4、接触有机农药患者,已证明无血浆胆碱酯酶减少或抑制者,方能使用至足量。

  5、为了解除本品肌松作用引起的短暂纤维颤动,可预先静脉注射小剂量非去极化肌松药(维库溴铵0.5mg)。

  6、预先给予阿托品可防止本品对心脏的作用。

  7、出现长时间呼吸停止,必须用人工呼吸,亦可输血,注射干血浆或其他拟胆碱酯酶药,但不可用新斯的明。

  8、使用抗胆碱酯酶药者慎用。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