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反复阅读柯文的辩护,笔者得出了反向结论,那就是农大作为一所“985工程”高校反而应该参加自主招生。原因何在?

  柯文再次重申了现行高考制度的优点,那就是公平性,这意味着在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柯文并以此认为,目前的自主招生在公平方面存在问题:“所有的自主招生考试都是有门槛的,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有形的门槛是只有某些学生才能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这与高考不同——高考是向所有人开放的。无形的门槛是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无法远途旅行,到自主招生的学校参加考试。”

  高考是否公平实际存在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结果公平,就是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绝对”公平观。一个维度是起点公平,那就是所有考生应该在基本相同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下学习,然后参加高考。目前在教育起点公平方面存在着问题,仅就城乡之间的师资水平而言,目前发达城市如北京、深圳,重点中学中有博士担任教职已不罕见,但在农村中学则没有。报纸上发达城市中学的招聘广告经常出现,由于薪资待遇和发展环境的巨大差异,即使那些初期学历不高、但在后期教学中积累了充分经验的农村高级教师,仍然会被“抽血”到发达地区。笔者亲见深圳某中学的骨干教师竟然曾任某县的教育局副局长,抽血之烈可见一斑。起点已经不公,对结果公平的绝对强调可能会导致更大的不公,这正是目前教育中和高考招生中难解的困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减少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就将重点放在了解决起点公平的问题上,但短期显然难以见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