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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海运拼柜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013.5.23

  近期,深圳龙岗检验检疫局辖区某食品生产企业报检出口一批果汁,由于产品数量不足无法独立成柜,该企业完成系列检验检疫手续后,将货物交于货物代理公司办理后续拼柜出口业务。随后,检验检疫人员查阅企业适载检验结果单和产品拼柜运单时发现,与该批果汁产品拼柜出口的货物为到达同一口岸的其他货物,包括电池、服装等共10多种。

  检验检疫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对于拼柜出口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出货时一般将货物交于货物代理公司进行组货拼柜。货物代理公司为了赶船期、图方便,往往会不按海运食品适载规定严格控制拼装货物,拼装的货物品种杂多,有机电产品、陶瓷产品、化矿产品等,甚至还有化学品。这些拼装货物极可能污染食品。食品一旦污染,危害便不可逆转,将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甚至危害人类生命安全。

  食品运输是实现现代食品“从农田到餐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食品运输应保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储存温度符合要求,避免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出口食品尤其是海运食品,运输时间甚至长达几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2000年第 17号令《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对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该类货物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实施适载检验,并严格要求拼装货物不得对食品造成污染。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及时了解适载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出口食品拼柜装货前,应向检验检疫部门主动申报,保证对拼装食品不造成安全隐患;加强与货物代理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货物代理公司对拼柜装运食品运输要求的认识,按相关要求严格安排拼装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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