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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坚实的闸门

2010.3.2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我们的耳边却仍充斥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从毒奶粉到“问题疫苗”,再到餐桌上的地沟油,每一种乱象都是那么“触目惊心”。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引据的一句话,为人们所熟悉——“……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这是马克思针对异化了的资本所作的批判。

  奶粉也好,疫苗也好,地沟油也罢,都是关乎民众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影响到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在这些东西上面做文章的人,如果不是利欲熏心,不是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利令智昏,那就再也没有别的解释了。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人就敢践踏法律,就敢去“冒绞首的危险”,而若监管不到位,则犯罪成本降低,更会有人铤而走险。

  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例为什么层出不穷?

  一个答案是,当下的市场秩序、商业秩序还不够规范。有人会在一些食品中添加致癌物“苏丹红”,有人将主要用于印染工业的所谓“保鲜液”来浸泡豆芽,“毒白酒”、“毒火腿”、“毒大米”等问题食品更是屡屡被媒体曝光。无良经营者唯利是图,随意挑战法律底线与道德底线。

  一个答案是,中国社会仍处于转型过程当中,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特别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行政、法律约束力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有些时候,相关部门不作为或少作为,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的现象,寻租问题屡被揭露出来。

  还有一个答案,恐怕要从人性的深层意识中寻找。我们这个社会中的一些人,是不是对于个体生命的价值缺少基本的认识,缺少基本的敬畏,甚至过于漠然?在个人(或少数人)利益与他人健康的这样一座天平上,居然常常会出现向利益倾斜的情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以地沟油为例。这其实不是一个新问题,几年前,地沟油上餐桌的现象就已为媒体所揭露。随着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专项治理的推进,应该说,几年来,这一状况已有所收敛。但是,今天的混乱情形,说明市场秩序仍然不够规范,监管方面仍然缺乏必要的力度,人性恶的一面犹如罂粟之花,在非法利益的诱惑下开放。

  3月19日的《人民日报》社会版头条,以《“地沟油”,不该上餐桌》为题,详细报道了当前地沟油的乱象,并提出统一收集、资源化利用是消灭“地沟油”的治本之策。这无疑是一篇有分量的报道,但其标题也透出一分无奈——肮脏的地沟油不能上餐桌这样一个基本的底线诉求,居然还要靠中央党报来传递出语重心长的叮嘱。

  毫无疑问,向形形色色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宣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有人说,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关乎国家形象的大事。此话丝毫没有虚夸。新近成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副总理李克强出任主任,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出任副主任,如此“强势班子”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也正说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所在。

  我们注意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已经下发紧急通知,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这种应急性的紧急举措固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在根本上触及监管环节不到位的情形——一旦风头过后,各地的监管力度是否会随之下降,治乱用重典的办法又是否会贯穿始终?

  概言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需要一道坚实的闸门。这道闸门的建构,需要从人性的自省、经营者的行为自觉,以及政府监管的大力加强等方面多管齐下。如果一个社会能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化作各个相关环节集体的“刮骨疗伤”,将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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