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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

2018.7.03


依托单位注册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已于2018年7月3日正式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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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请于7月3日-8月3日16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点击“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预申请。请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中应当包含“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否则注册预申请将不予通过。

2.申请单位应为公益性机构,非公益性机构预申请将不予通过。

3.申请单位在提交预申请后2个工作日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查看受理状态,预申请通过并获得受理号后方可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填报。

注册申请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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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须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并签字盖章,申请书纸质原件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16时

材料报送

1.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此项);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其他附件材料。

其中(1)-(4)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第(2)-(4)项材料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非关键字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机构,不能提交前款中第(2)、(3)项材料的,需提供师级以上上级管理机关对该单位是否从事科学研究的证明原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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