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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河鲀有讲究

2019.10.15

  “拼死吃河鲀”这句流传甚广的话,常使一些食客对鲜美的河鲀望而却步,但古往今来,也涌现了许多嗜好河鲀美味的食客。那么,食用河鲀真的有这么危险吗?

  河鲀俗称河豚,其肉色晶莹,肉质鲜美,富含DHA、EPA以及人体必需的氨基酸和多种微量元素,蛋白质含量高,营养丰富。河鲀之鲜可谓“鲜冠天下”,但其内脏,血液等部位却含剧毒,在食用不当的情况下极易中毒,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事实是,目前河鲀的人工养殖已通过品种纯化、饵料和养殖环境设施的控制,将毒性降至很低甚至无毒级。我国于2016年已先行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加工经营,并明确指出养殖河鲀的可食部位为皮、肉(可带骨),不包含精巢、肝脏等其他部位。因此,经过农业农村部备案的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是安全可控的,能放心食用。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明文规定,河鲀产品的河豚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2mg/kg(以鲜品计)。粗略估算一下,一个体重50kg的人,含毒2.2 mg/kg以下的河鲀一次食用量不宜超过1 kg。

  河鲀是不可以随意购买的,购买时需要认准农业农村部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的企业商标。

  按照农办渔〔2016〕53号文规定,河鲀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鲀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鲀加工技术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河鲀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总之,消费者一定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享受美味,切勿冒险食用非认证的养殖河鲀或野生河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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