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的用法用量介绍
1、推荐剂量
对于从未使用过帕利哌酮口服制剂、利培酮口服制剂或利培酮注射剂的患者,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先通过口服帕利哌酮缓释片或口服利培酮确定患者对帕利哌酮的耐受性。
建议患者在起始治疗首日注射本品 150 mg,一周后再次注射100mg,前2剂起始治疗药物的注射部位均为三角肌。建议维持治疗剂量为每月75mg,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和/或疗效,可在25~150 mg的范围内增加或降低每月的注射剂量。第2剂药物之后,每月1次注射的部位可以为三角肌或臀肌。
每个月都可以调整维持治疗的剂量。调整剂量时,需考虑到本品的长效释放特点【见药理毒理】,剂量调整所产生的全部效应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2、药物漏用
应避免药物漏用。
建议在给予首剂药物1周后注射第2剂本品。为了避免药物漏用,可以在预定的时间点(首次给药后1周)之前或之后2天内给予第2剂药物。同样,建议从第3剂药物开始每月给药1次。为了避免药物漏用,患者可以在每月计划的给药时间之前或之后7天内给药。
药物漏用(1个月至6周)。
起始治疗之后,推荐的本品给药周期为1个月。如果距离前一次给药的时间不到6周,则应该尽快按照原来的稳定剂量进行注射,之后继续按照每月1次的间隔注射给药。
药物漏用(>6周至6个月)。
如果距离前一次给药时间已经超过了6周,那么应当按照下面的方式以患者之前注射的稳定剂量重新开始治疗(但是,当患者之前的稳定剂量为150mg时,前两剂的注射剂量均应为100mg):1)尽可能快地在三角肌进行一次注射;2)一周以后进行另一次三角肌注射(与前一次的剂量相同);3)继续按照每月1次的间隔时间在三角肌或臀肌部位注射。
药物漏用(>6个月)。
如果距离前一次给药的时间已经超过了6个月,则应按照首次给药的方法【见用法用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