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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广东投入1187亿整治水环境

2013.4.18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近日正式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至 2020年底,广东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佛山至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等。

  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全省仍有22.2%的省控断面达不到功能目标要求,其中6.8%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4.1%的水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28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计划》的出台,就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流域综合整治措施和生态建设,使全省地表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重现江河湖库秀美的自然风貌,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的新格局,为全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负责人补充道。

  根据《计划》,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准年为2010年,分别对2013、2015、2020年提出了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的目标要求。

  一年新进展,广州珠江河段实现稳定达标,石马河、淡水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13年阶段控制目标等。

  三年新突破,至2015年底,广东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显著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珠江三角洲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消除劣Ⅴ类,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广州珠江河段在举办“亲水节”期间水质达到Ⅲ类等。

  八年水更清,至2020年底,广东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佛山至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等。

  重污染流域治理推行“河长制”

  《计划》指出,广东省将实施分区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新一轮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对珠江广州河段、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花地涌、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前山河、茅洲河、独水河、大燕河、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实行“河长”责任制。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广东省还将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提拔。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通报表扬,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并报组织部门作为提拔参考。

  扩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处置设施

  为保证《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广东省计划投资约1187亿元,实施联合治水、饮水安全、水源保护、设施提效、亲水景观、数字监管、全民爱水七大类工程项目。其中,计划投资403.85亿元用于新建、扩建骨干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对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提标改造,不断提升治污设施的污染减排效果。

  同时,为推动各地积极落实《计划》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广东省将把《计划》中的主要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每年考核、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制度。

  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本计划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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