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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函

2023.11.13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311/t20231113_1055755.html

名  称

关于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77

  分  类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11-08

  文  号环验〔2023〕11号

  主 题 词

关于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中国石油报〔2023〕80号)收悉。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对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赵东C-4区调整井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二、请你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并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一)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处理达标。

  (二)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密切关注地层回注压力,避免引发地质性溢油事故;做好海底管道等设施的环境风险监测,及时对设备腐蚀、损坏位置进行修复,避免引发环境事故;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注重溢油应急演练实效;加强溢油应急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发生溢油事故时能够及时、快速和有效处置。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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