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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脱氢酶试剂盒的使用注意事项

2022.4.14

  1. 试剂与样本量可按生化分析仪器要求恒比例增减。

  2. 仪器内无所需波长滤光片,选择波长接近的滤光片数值输入。

  3. 试剂反应后所产生的废液及使用后难降解的包装材料应集中收集后交当地废物处理站处理。

  4. 试剂中含叠氮钠(NaN3),废瓶、废液应按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5. 在检测的过程中,请不要混合或者交换使用批号不同的试剂,换用不同批号的试剂时,必须重新定标。

  6. 如试剂变浑浊,或以蒸馏水为空白,试剂工作液在340nm处吸光度小于1.0,请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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