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应对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的准备,现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洪水地质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职责。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8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0〕60号)和2010年7月12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洪涝灾害暨高温天气卫生应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确保前期部署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有效、应对有序、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