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加强灾害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灾后及时有效响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体系,组建和完善灾害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加强队伍的现场应急装备和自我保障能力建设,开展队伍的应急处置培训和实战性演练,确保队伍能够在灾害现场和极端条件下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坚持单位负责同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大灾害以及其他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与同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民政、地震等灾害应对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的灾害救援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第一时间了解重要灾情,迅速、有效地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卫生人力和药械资源支援灾区一线,全面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确保灾后无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