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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2017.3.07

  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已着手开展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规范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小非违)企业。对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陶瓷烧制、矿山开采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规范整治,凡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对涉及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排查出的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严厉查处涉气、涉水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今年9月底前,石家庄市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今年10月底前按要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经营性小煤炉,坚决杜绝锅炉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行为发生;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在涉水污染企业治理上,石家庄市将制定并实行分段河长制管理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对非法倾倒、违法私设入河流(水库)排污口等行为实行监管和打击,保障河道生态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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