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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院士:国内现行的排污标准不合国情

2008.3.22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同时也是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的所长,是研究水污染问题的权威专家。在《大家看法——我建议》的录制现场,王院士在听了昆明市市长张祖林、南通市市长杨展理以及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马军主任等嘉宾的建议之后,对国内现行的排污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王浩院士指出,我国现行的污水排放指标,都是70年代初从欧美国家引进的,但是欧美国家的国土空间都很大,水资源也相对丰富,一百公里长的一个河道,两边就三五家工厂,这些工厂达到了排放标准,这条河的水就很清洁;但是我国现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非常迅速,又缺水,水环境总量很小,因此即便按照排放标准,每一家工厂都达标排放,这个河流的水质还是会比正常状态差很多。因此,王院士认为,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来约束企业的行为。

但是王浩院士的观点却在《大家看法——我建议》节目的录制现场,遭到了来自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付涛主任的强烈反对。付涛认为,环保的问题不是光靠制定标准就能解决的,“标准定的过高,必然会逼得所有人都没办法去执行标准,所有人都违法”,这样所谓的标准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于王浩院士和付涛主任的标准之争,以及环保领域违法成本过低,而守法成本相应过高的问题,来自全国人大环境保护与资源委员会法案室的孙佑海主任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孙主任指出,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所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显著加大。例如“企业因为超标排污,造成严重的水污染事故,过去有一个一百万的罚款数额最高限制;而现在是按照你所造成事故的损失情况的20%处罚,如果造成这个损失是特别大的呢,是按照损失的30%来你进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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