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函
名 称
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2-00100分 类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生成日期2022-03-15
文 号国核安函〔2022〕20号主 题 词
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宁德核电厂1、2、3、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闽宁核〔2022〕1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福建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629号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李一农变更为蒋达进。 |
2 | 福建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630号 | ||
3 | 福建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913号 | ||
4 | 福建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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