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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确定!这些保障政策将出台,让企业长期利好

2018.12.21

  12月20日上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举行,4+7国家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代表受邀在带量采购正式落地之前与医保局相关领导进行再一轮的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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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虽然仅定向邀请中标企业代表,但是非中标医药企业及投资机构都在事务所现场探听消息。非中标医药企业在现场表示,相当关心第一批带量采购的具体落地时间,以及之后批次带量采购可能的开始时间。

  会议进行了2个多小时,虽然未像此前猜测的就带量采购细则及配套文件细节进行讨论确定,但也向生产企业方面明确了带量采购的相关细则将会在12月底、1月份、2月份陆续出台。与此同时,会议也向中标生产企业传递了一些关键信息。

  首先是,会议确定了第一批带量采购的大致执行时间。参会企业代表在现场接受E药经理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带量采购第一批需要提供数月的市场用量,考虑到数量比较大,前期企业要准备生产,而由于11个城市的情况各不一样,所以预计带量采购会在明年2月底3月初在各地陆续启动实施。

  其次是,会议明确了对于此次带量采购流标企业的态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会上表示,正常参与带量采购的企业表现出了对于此次带量采购的支持,而对于此次带量采购流标企业,医药局方面表示也将给予尊重。

  本次会议的核心精神是要确保4+7带量采购能够顺利落地,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保证药品供应量。与会的生产企业对于保证药品量的供应上都表达了充分信心。而在保证质量方面,药监局方面则承诺会加强检查,而上海此前地方试点3批次带量采购对采购品种都实行每批次检查,以确保药品质量,此次国家带量采购试点或采取类似的方式。

  节约资金投向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也针对此前提出的疑问进行了回应。在此前召开的带量采购媒体沟通会上,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国际医学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讲到,集中带量采购虽然是政府引导的采购,但是交易的双方还是医院和企业供应商,所以最终量还是由医院来保证。而一个事情能够完成得好,需要“胡萝卜”也需要“大棒”,靠业绩考核去保证医院用量是“大棒”政策,这之外也需要“胡萝卜”政策,所谓“胡萝卜”政策,就是要在政策上让医院、医生内心有驱动力去选择中标产品。

  业绩考核的“大棒政策”威力在此前上海三批次带量采购试点过程中已经有所体现。丁锦希提到,此前上海试点的带量采购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第一、第二批次带量采购,产品中标达成率不是很高,据他的数据调查,达成率仅30%到40%,而之后上海医保机构采取了将医院采购中标药品的业绩与医院的年终考核挂钩,并最终决定医保最终向医院支付的保费规模。

  业绩考核的“大棒政策”已经有本土的试点经验,而在医生、药师层面形成激励的“胡萝卜政策”则尚未舶来。丁锦希提到,在其他国家已经有“胡萝卜”政策设计的经验,比如在美国,医生如果开具通用名药处方而非品牌药处方,甚至于开仿制药处方,会有更高的报酬。药师在配药环节用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处方药,配药费和报销比例都相对较高。与此同时,国际上存在一个制度设计,事先定好医保的支付标准,医院在此基准下进行采购,差额部分会返还给医院,这样医院会有动力去采购价格相对较低的中标产品,因为按照这样的方式,医院方面有盈利。

  而在此次会议上,针对此方面问题,国家医保局也回应称,此次国家带量采购的核心精神不是把钱节省下来而已,而是要投入到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之后也会出台相关配套的政策,保证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能够投入到医院改革中。

  可以预期,如果带量采购大幅降价节约的医保资金能够以合理方式投入到医院,并形成完善的政策机制,在医院、医生层面形成激励,此前业界一直担心的带量采购“量”如何保证落地的问题或许也能迎刃而解。

  此外,此次会议上的一个重点是,对各地提出要求,即在政策落地中,一定要保障“量”的落实。对于此次带量采购,国家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在带量采购结束后,医保与医药企业之间就是一个合作伙伴的关系,我们共同的目标就是将质优价廉的产品送入医院,让老百姓用上。

  因此,“带量采购达成之后,我们要为产品进入医院保驾护航”。

  还有哪些细则政策将出台?

  要回答4+7带量采购中的“量”能不能保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带量采购”在医改中扮演的角色。在12月7日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医改组领导小组组长孙春兰指出,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

  “重大举措”的含义,毫无疑问,是承载着接下来整个医改向深推动的重要职责。那么,如此重要,必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必然是所有部门的配合的问题,也就是说,那个部门配合不力,就是阻碍深化医改推进,是要被问责的。

  看清这个问题,我们能够明白的是,此前无论是上市公司也好,还是证券机构的分析也好,抑或是相关专家的提出的风险提示中显示的“存在的不确定性”会对政策落地不利的问题一目了然,正如此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E药经理人的“可以明确的说,带量采购的不确定性不存在”。

  该负责人的底气何来?经过E药经理人的研究与采访发现,此次带量采购的顶层设计相当完善,按照国家医保局负责人的话说,就是对于带量采购研究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内容很丰富”。

  怎么个丰富法?接下来的政策细则将会从两个部门出台,一部分是来自国家医保局,另一部分则是卫健委。

  在医保局层面,接下来即将要出台的政策是:

  一是医保管理协议制度,即把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与处理方式;

  二是支付标准政策。该政策主要是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即确保同一通用名按照同一支付标准的操作细则及过渡期政策;

  三是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控政策,该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异常情况出现时的解决措施;

  四是因带量采购后医保节余资金使用问题的政策。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用于推进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是出台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政策。即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在卫健委层面,接下来将要出台的措施是:

  一是建立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过;二是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三是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那么,除了这些政策再没有了吗?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这些措施只是其中一部分,更多的还未公开。当时在考虑公开的时候,有些政策写到了解读的文中了,但是最后又拿下来了,主要考虑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正是由于此次4+7带量采购事关重大,也是医保撕开“三医联动”动不起的关键利器,所以,对于政策的执行,国家层面非常慎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E药经理人,此次高层提出的第一条就是“保证使用”。

  在此前的媒体沟通会上,医保局领导指出,医保可以通过各环节的政策措施,实现对医疗机构的规范引导。

  现在医保已经出手,层层推进、推开。接下来卫健委的深入推进,其一系列“枕戈待旦”的政策其主要目的是要实现“让医生的收入与处方脱钩”。也就是说,借助此次带量采购撕开的口子,接下来卫健委关于医生激励机制会很快推进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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