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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台山核电厂隐患解除后方可运行

2015.4.16

   “网闻”回放

  近期,网络上有媒体报道法国EPR型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可能存在机械性能偏差问题,而该制造商也向广东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供货,从而引起公众对我国台山核电厂安全监管问题的高度关注。

  就台山核电厂安全隐患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

  台山核电厂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采用法国EPR型核电技术建设两台机组,单机功率175万千瓦。1、2号机组已于2009年和2010年开工建设。据汤搏介绍,作为世界第二台EPR机组,法国弗拉芒维尔(Flamanville)3号机组的压力容器锻件由法国阿海珐公司(AREVA)下属克鲁索锻造公司(CREUSOT FORGE)供货。“中国台山核电厂和英国、美国拟建EPR型核电项目的压力容器锻件也由该公司提供。”

  2005年12月,法国核安全局根据欧盟法令修订发布了法国《核承压设备法令》,2008年又根据该法令明确了有关锻件评定的具体要求。2010年至2014年,AREVA公司按照法令要求对锻件鉴定情况进行回顾性复核,涉及压力容器顶盖和底封头的锻件。“阿海珐公司向法国核安全局提交的试验结果表明,在压力容器顶盖上表面的中心区域存在碳元素偏析、冲击韧性低于预期值。”汤搏透露,当前双方正在就该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研究开展进一步试验和分析,以确认是否满足相关性能要求。

  据汤搏介绍,国家核安全局获悉后,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只有压力容器顶盖锻件问题得到彻底查清并妥善处理后,国家核安全局才会向台山核电厂颁发首次装料批准书,准许其开始装料运行。”汤搏表示,下一步,国家核安全局将与法国核安全局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就相关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和监督措施紧密合作。

  据汤搏介绍,自2009年台山核电厂取得建造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以来,国家核安全局及地区监督站共实施18次例行和非例行检查、57次各类专项检查和711次日常检查。“目前,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已进入装料前的调试准备阶段,2号机组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总体上,台山核电厂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汤搏肯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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