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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科技奖励为何缺位?

2016.10.28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6/10/359558.shtm

近日,首届“未来科学大奖”揭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奖项是第一个由大陆企业家捐资设立的科学大奖,被称为企业界与科学家的热情“握手”。设立该奖项的初衷,是通过奖励对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启蒙科学精神,唤起科学热情,影响社会风尚,吸引更多青年投身于科学,实现中国的“科学梦”。

“未来科学大奖”的出现,为我国社会力量支持科研开了一个好头。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企业家支持、社会捐赠是基础研究经费的重要补充;在我国,社会性科技奖励却仍然处于缺位状态。

我国社会性科技奖励依然薄弱

“与我国相比,欧洲从文化传统上有社会资助基础研究的社会氛围。”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国梁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洲是现代科学的发源地。最早的科研是欧洲贵族之间的活动,当时的科学家或者本身就是贵族,自己有雄厚的财力保障,可以做纯基础的研究和探索,不直接面对具体的应用目的;或者是获得了贵族、商人的资助。在科学逐渐走向建制化和职业化之后,国家和企业也逐渐成为资助和奖励科学的主体。

不过,与国外名目繁多的社会科技奖励相比,中国的现状是,企业出资的科技奖励还较少,学会颁发的科技奖励面临制度瓶颈。

对此杨国梁表示,我国真正建立现代科学体系时日尚短,我国的现代科学研究目前还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尤其在基础研究方面,国家在科研资助的体系中还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除此之外,投入经费、人才计划、奖励设置等等都是以政府为主进行管理和操作。“目前将研发资金投入到基础研究领域的企业还是少数。”

社会性科技奖励的模式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尚智丛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国际上社会性科技奖励有一种很好的模式就是由企业提供资金和冠名,由专业性学会来设奖。“由企业出资,企业和学会合作开展奖励工作。企业享有冠名权,但奖项的评审工作都是由专业学会来做的,这样可以体现专业性。”

杨国梁表示,国外也有政府科技奖励,但更多的还是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奖项。“国外有比较成熟的学术共同体,因此由学术共同体颁发的科技奖励也比较多。”

杨国梁认为,由企业家出资设立科技奖项,对我国基础研究资助来说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应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科学研究,形成全社会关注科学,为科学贡献力量的风气。”

“关注科技领域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科技发达国家中,企业对科学技术的吸收是非常强的,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也非常明确,它会反过来推动与其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尚智丛说。

针对我国企业出资科技奖励较少的原因,杨国梁分析,“目前我国实现盈利较多的企业大都是房地产企业、垄断企业等等,而国外则往往是创新驱动型企业。这反映出中国很多企业的资本积累不是通过科技创新,从而造成了科技创新在很多企业家心目中并没有很高的位置。换句话说,很多企业家并没有真正看到科技创新的作用。”

厘清障碍,突破瓶颈

“未来我国由企业资助的科技奖励应该越来越多。过去的难点在于我们只有《社团管理条例》,没有《社团法》。前者也比较笼统,没有区分各类社团,对社团收入的使用也采取相对限制的态度,特别是对从企业获得资助的经费在使用上有限制。这样会导致企业在资金流动上出现障碍。”尚智丛相信,将来这些相关规定会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性科技奖励应该会繁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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