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239条与三大变化

2022.10.31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8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据了解,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新版《鼓励目录》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终端产品领域,新增或修改航空地面设备、辉光放电质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工业节水相关装备等条目。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盾构机轴承、自动驾驶相关关键零部件、高性能轻金属等条目。原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化学品、高性能涂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等条目。

318326_202210310935481.jpg

二是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低碳环保绿色节能节水的先进系统集成技术及服务,环境友好型技术开发应用,海上风电装备和海洋新能源装备设计研发等条目。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退役风电叶片及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传统能源清洁运营、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语言服务等条目。

三是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江西、安徽、河南、贵州、甘肃、宁夏、广西等省区新增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条目。发挥传统制造优势,在重庆、四川、湖北、湖南、陕西等省市新增装备制造等条目。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新增农畜产品加工等条目。提升沿边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西藏、新疆、云南等省区新增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条目。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转型,在山西、内蒙古等省区新增相关条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鼓励目录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进一步稳住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振外资预期和信心。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2020年版鼓励目录同时废止。符合2022年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以享受新版鼓励目录有关优惠政策。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