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环境污染严重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一次性发泡餐具仍被其列入淘汰类产品,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

  但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发泡餐具大部分来自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内容不符的非法企业。”董金狮说。

  为了保护和规范一次性餐饮具行业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6月12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2010年11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督察的通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督察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