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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

2018.7.09

  焦化行业环保提标改造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内容,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措施。7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为巩固整改成效,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开展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专项行动,9月1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情况等。对未按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倒查环保设施验收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以逃避监管方式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对一个季度内日均值超标天数超过20%以上的和未按环保执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视为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因运行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或烟气跑冒问题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治理。对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改造进展缓慢的,给予警示,告知企业逾期未完成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整改档案。从7月1日起,各市每半月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查处违法企业名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整改落实情况等。在9月1日前上报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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